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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資訊」我省中考政策調整:初中畢業高中招生“兩考合一”|取消全部鼓勵類加分專案

昨天, 省教育廳發佈《關於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 對完善初中學業水準考試制度、完善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制度、推進考試與錄取模式改革、加強考試和招生管理、穩妥進行綜合改革試點等五方面內容作出規定。 根據規定, 2017年啟動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綜合改革試點, 2020年全面推進, 2023年(6.3學制)、2024年(5.4學制)起整體實施。

兩考統一為“初中學業水準考試”

從2017年秋季入學的初中一年級起, 實行初中畢業、高中招生“兩考合一”, 統一規範為初中學業水準考試。 把《義務教育課程設置實驗方案》所設定的道德與法治、語文、數學、外語等全部科目納入初中學業水準考試範圍。

學業水準考試由市(地、企)為單位組織命題、施考, 可單獨命題也可聯合命題, 各科目的具體考試方式、方法和組織形式, 由各市(地、企)確定, 原則上不應簡單將各科目分為考試科目和考查科目。 初中學業水準考試各科目分值的設定, 應以義務教育課程方案、課程標準設定的課時、課程容量等為主要依據, 應避免個別科目分值過低、科目之間分值差距過大, 各科目的分值由各市(地、企)確定, 並報省教育廳審核。

建立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電子檔案”

各市(地、企)要制定科學規範的評價體系, 並建立以電子平臺為載體的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電子檔案, 供高中學校招生使用。 綜合素質評價要記錄學生各方面發展狀況, 主要包括學生的思想品德和公民素養、學業水準和學習素養等, 整體反映學生德智體美全面發展情況和個性特長。 要將學生地方課程、校本課程學習情況納入綜合素質評價考查範圍。

各地要結合本地實際, 對在普通高中招生錄取中綜合素質評價結果與升學考試成績相結合的具體方式作出規定。 高中學校要根據學校辦學特色制定具體的綜合素質評價使用辦法, 使其在招生錄取中真正發揮作用, 促進學生全面發展。 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從2017年秋季入學的初中起始年級開始實施。

高中可探索實行“自主招生”方式

改革高中招生錄取模式, 實施學業水準考試、綜合素質評價相結合的綜合評價多元錄取辦法。 高中招生主要依據學業水準考試、綜合素質評價, 實行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綜合改革試點地區從2017年秋季入學的初中一年級開始實施。 試點外其他地區繼續按現行招生錄取方式招生。

探索高中自主招生方式, 進一步完善自主招生政策, 給予有條件的高中階段學校一定數量的自主招生名額, 招收具有學科特長、創新潛質的學生, 推動高中階段學校多樣化、有特色發展。 自主招生計畫不超過本校當年招生計畫總數的5%。

自主招生採取初中學校推薦、高中學校組織測試等方式進行。 已通過高中學校自主招生測試的學生須參加當地初中學生學業水準考試, 統一辦理錄取手續。 各市(地、企)將自主招生的各環節和錄取結果向社會公開, 接受社會監督。

加大優質高中招生配額比例, 實行優質普通高中和優質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名額合理分配到區域內初中的辦法, 招生名額適當向農村初中傾斜。 到2020年各縣(市、區、企)優質高中配額比例不低於60%。

取消全部鼓勵類加分專案

完善招生計畫編制辦法, 按照普及高中階段教育的要求, 根據區域內學校佈局、適宜的學校規模和班額核定招生計畫並嚴格執行。 減少和規範加分專案, 大幅減少、嚴格控制考試加分專案, 取消全部鼓勵類加分專案,保留和完善部分扶持類加分專案。

鼓勵採取“4+6”模式進行考試試點

確定齊齊哈爾市為我省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綜合改革試點地區,試點工作於2017年秋季學期啟動,從初中一年級學生實施。試點任務是探索基於初中學業水準考試、結合綜合素質評價的招生錄取模式。

探索改革中考計分科目,要充分考慮義務教育的性質和特點,著力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全面發展。除語文、數學、外語、體育與健康等4科外,至少將道德與法治、歷史、物理和化學4科納入錄取計分科目。鼓勵採取4(語數外體)+6(政史地理化生)模式進行試點。可根據學科性質和特點採取適當方式考試,文化學科可採取各科分卷或相近科目合卷的方式。將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作為招生錄取依據的探索,使綜合素質評價在招生錄取中真正發揮作用。沒有作為計分科目的學科,要在綜合素質評價中予以反映和體現。

記者:王越

取消全部鼓勵類加分專案,保留和完善部分扶持類加分專案。

鼓勵採取“4+6”模式進行考試試點

確定齊齊哈爾市為我省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綜合改革試點地區,試點工作於2017年秋季學期啟動,從初中一年級學生實施。試點任務是探索基於初中學業水準考試、結合綜合素質評價的招生錄取模式。

探索改革中考計分科目,要充分考慮義務教育的性質和特點,著力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全面發展。除語文、數學、外語、體育與健康等4科外,至少將道德與法治、歷史、物理和化學4科納入錄取計分科目。鼓勵採取4(語數外體)+6(政史地理化生)模式進行試點。可根據學科性質和特點採取適當方式考試,文化學科可採取各科分卷或相近科目合卷的方式。將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作為招生錄取依據的探索,使綜合素質評價在招生錄取中真正發揮作用。沒有作為計分科目的學科,要在綜合素質評價中予以反映和體現。

記者: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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