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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摩托車通行新規今起通行,禁行路段增加!

12月28日, 桂林政府網站發佈了《關於調整桂林市區部分道路摩托車通行規定的通告》, 按照《通告》內容, 將於2018年1月3日正式實施, 1月3日至18日為教育引導期。 期間路面執勤民警主要是引導摩托車進入規定車道行駛, 暫不進行處罰, 但如果駕駛員不聽執勤民警勸導, 強行通行, 將依法對其進行處罰。

1月19日起為嚴管嚴治階段, 摩托車駕駛員如不按《通告》規定行駛的, 一經發現, 將依照相關法規進行處罰。 對摩托車違反禁行規定的, 將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65條第1款第9項規定, 處200元罰款, 記2分。 對摩托車不按規定車道通行的, 將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63條第1項規定, 處100元罰款。

據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相關負責人介紹, 本次新規涉及4個方面的內容:

在原規定的基礎上僅增加了中山北路北極廣場路口至中山北路與鳳北路交叉口一段摩托車禁行路段。 為了方便摩托車駕駛員東西方向通行, 在《通告》規定的禁行區域和路段內, 中山北路與中山中路鳳北路交叉口、南門橋路口、雉山路與中山南路交叉口這三個路口的東西方向是允許摩托車對穿通行的。

在新改造的桂陽公路城市段、東二環路、中山南路上海路立交以南等有輔道的快速路或主幹道,

摩托車只允許在輔道的機動車道通行。

在環城北一路、環城西一路等外環路, 翠竹路、上海路等東西主幹道, 摩托車只允許與非機動車在非機動車道共道行駛。

琴潭路、魯山路、機場路沙塘圓盤至山水收費站等設置了摩托車專用道的路段, 只允許摩托車在摩托車專用道內行駛。

而此次公佈的正式通告對之前的發佈的徵求意見稿稍作修改, 保持原有的內環線(即濱江路-鳳北路-翊武路-麗澤橋-信義路-南環路一線的城市道路)上和解放橋、寶賢橋、觀漪橋、文昌橋、西門橋繼續允許摩托車通行。

而徵求意見階段, 此事引起市民強烈反響:

@肥達達要變瘦達達

有牌有證, 交稅交保險, 帶頭盔按交規行駛的摩托車, 居然被逼得比"零犯錯成本”的電動車都不如, 簡直令人心寒。 真心想不明白限摩目的何在, 摩托車造成了很多交通或者治安問題嗎?相比之前毫無約束的電動車豈不是更應該加強管理?要求摩托車內環線和電動車一樣走非機動車道可以理解, 但直接限行, 完全只是“懶政”不作為的體現。

@Lucky岩

我覺得文明騎士, 應該有主張!我們不是打屁蟲, 無牌無證, 都是正規軍!而且都遵守交通規則, 摩托車也是交通工具的一種, 希望可以有路權, 合法上路!

@b51ok

不能走摩托車, 對我們廣大低收入人口的日常出行帶來很大的不便。 作為最便捷的交通工具, 有關部門這樣一禁了之是多麼不負責任的表現。

不是每個人都養的起小車, 電單車的製造工藝和安全性與摩托車完全無法相提並論。 作為一名合法騎士, 我對這種行為表示強烈的抗議!在其他城市日漸解禁的局勢下, 桂林這樣的三線城市居然反其道而行, 擴大禁摩範圍。 實在是無法理喻!

@樂享Joseph

正規考了證, 正規買了車, 正規上了牌。 然後不給正規上路......逼著要去買汽車?添堵?摩托車使用是解決居民的交通擁堵問題和其它負面影響的一種最具有實際意義、最適合的方式。 增加10%的摩托車作為交通工具, 將會減少40%的交通擁堵。 如果25%的交通出行是通過摩托車來完成的, 解決交通擁擠將不再是個問題。 因此摩托車的這種能力是自行車和其它交通工具都無法比擬的, 摩托車的使用也是一個城市立體化交通出行方式的一個重要體現。

@398223481

作為一名摩托車駕駛員,我證照齊全,定期年檢並繳納保險,頭盔手套護膝護肘護具一應俱全,時刻遵守交規,不闖紅燈不超速,不酒駕不違章,遇到斑馬線停車讓行……希望通過自己努力使社會各界人士正視摩托車作為一種交通工具在城市中所發揮的重要作用。

2018年,希望社會對摩托車少一些誤解,多一些理解!全國各地少一些禁摩,多一些選擇!

(內容來源網路)

摩托迷——將摩旅進行到底

摩托車的使用也是一個城市立體化交通出行方式的一個重要體現。

@398223481

作為一名摩托車駕駛員,我證照齊全,定期年檢並繳納保險,頭盔手套護膝護肘護具一應俱全,時刻遵守交規,不闖紅燈不超速,不酒駕不違章,遇到斑馬線停車讓行……希望通過自己努力使社會各界人士正視摩托車作為一種交通工具在城市中所發揮的重要作用。

2018年,希望社會對摩托車少一些誤解,多一些理解!全國各地少一些禁摩,多一些選擇!

(內容來源網路)

摩托迷——將摩旅進行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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