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遊戲陀螺 Hadoken
時隔一年半, 《Pokemon Go》再次給中國玩家點燃了一絲希望。
Niantic CEO:“我們已有具備進入中國市場的條件”
北京時間1月2日, 《金融時報》發表了一篇報導,
同時他也表示, 非常希望能夠將目前已有的遊戲帶入大陸市場。 “除此之外, 目前在大陸有也有很多機會為中國、為世界創造遊戲”。
在上述採訪原文翻譯中我們可以看到, John Hanke並沒有提及任何與網易合作在內地推出《Pokemon Go》的計畫, 或者具體指出推出時間和點名此款遊戲一定會進入中國。
日賺千萬美元的現象級遊戲——《Pokemon Go》《Pokemon GO》自2016年7月上線以來, 一個月後便在全球有上線此遊戲的app store免費遊戲榜的冠軍寶座上蟬聯了近3周的時間, 但市場研究公司App Annie公佈的資料顯示, 《Pokemon GO》仍然是36個國家下載量最高的免費應用, 也是app store美國地區銷售額最高的應用。
在遊戲上線一個半月後乃至更久的時間裡, 越來越多的業內人士都認為《Pokemon GO》的熱潮即將退卻之時, 市場分析公司Sensor Tower給出的資料讓很多人繼續對其保持樂觀態度。
此外, 《Pokemon GO》的火熱浪潮也讓任天堂的股價經歷了一次“過山車”式的漲跌幅, 《Pokemon GO》推出後不久任天堂的股價就連續飆升近75%, 市值增加120億美元,
2016年7月19日, 任天堂股價在東京交易所飆升超過10%, 市值漲至390億美元以上, 甚至一舉超越了索尼。
但實際上, 《Pokemon Go》並沒有給任天堂帶來多大的直接利益, 而任天堂的利潤來源主要是對Niantic首選“寶可夢”這個IP的費用, 但《Pokemon Go》這款遊戲的利潤與任天堂沒有太直接的關係。
而真正收穫利潤大頭的則是遊戲的直接開發商Niantic與蘋果公司, 前者很好理解, 就是遊戲內的收益, 而後者則是從中賺取管道分成費用。
《Pokemon Go》開發商Niantic
《Pokemon Go》是否會眾望所歸進來中國?雖然今天網易旗下媒體網易愛玩對今天金融時報發佈的名為“Pokémon Go set finally to land in China”的新聞進行了闢謠, 但筆者認為凡事無絕對,尤其是這事。
首先,官方只是針對此次新聞報導的內容和標題進行了“無法得出結論”的定論,但是在對於“網易是否有一天會聯手Niantic在國內推出《Pokemon Go》”這一觀點上,並未作出明確的否認,當然也沒有作出肯定,所以在這個問題上,官方的態度是比較模糊的。
早在去年11月底,Niantic便獲得了2億美金的B輪融資,其中,參投方中就包含了網易。網易既然投資了這款在全球火熱的《Pokemon Go》,不管是AR也好,還是對“寶可夢”這個IP本身也好,想必是對前面提到的相關市場有所期待。
而就在這之前,中國商標網發佈的第1577期公告顯示,由任天堂註冊的《Pokemon Go》商標已經通過初審。
最後,對於Niantic來說,獲得新的投資之後,也可以尋找一些新的戰略機會,如《Pokemon Go》在全球出現頹勢之後,繼續開拓新的市場,為第二波的增量進行衝擊;最後,對於IP的版權方任天堂來說,在手遊方面自2016年以來,也是在積極備軍手遊市場,從《超級馬里奧Go》加入了中文來看,後續的產品合作和遊戲的引進也不是沒有可能的事。
網易的“IP”式產品佈局網易早在去年的時候,就已經取得了《我的世界》端遊版以及手遊版的授權,特別是在《我的世界》端遊中,網易更是針對了國內市場特別定制了一個“我的世界啟動器”,利用《我的世界》本身在全球範圍的IP影響力,將全國的該遊戲愛好者聚集在一起,形成一套專門屬於《我的世界》的集社區、論壇和玩家聚集地這麼一個資源整合平臺。但不管怎樣,網易在這樣的“資源整合型”打法中,其實就是圍繞著產品本身的IP去做,如果產品IP本身沒有這樣的影響力,想必網易不會也沒有這樣的底氣去這樣做。
而對於現在這款《Pokemon Go》來說,假設它真的由網易代理並進入了中國,筆者認為很大可能性也會被融入到網易的這一套打法當中,因為《Pokemon Go》其巨大的IP價值擺在那,也正好符合了上述提到的“資源整合型”打法的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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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筆者認為凡事無絕對,尤其是這事。首先,官方只是針對此次新聞報導的內容和標題進行了“無法得出結論”的定論,但是在對於“網易是否有一天會聯手Niantic在國內推出《Pokemon Go》”這一觀點上,並未作出明確的否認,當然也沒有作出肯定,所以在這個問題上,官方的態度是比較模糊的。
早在去年11月底,Niantic便獲得了2億美金的B輪融資,其中,參投方中就包含了網易。網易既然投資了這款在全球火熱的《Pokemon Go》,不管是AR也好,還是對“寶可夢”這個IP本身也好,想必是對前面提到的相關市場有所期待。
而就在這之前,中國商標網發佈的第1577期公告顯示,由任天堂註冊的《Pokemon Go》商標已經通過初審。
最後,對於Niantic來說,獲得新的投資之後,也可以尋找一些新的戰略機會,如《Pokemon Go》在全球出現頹勢之後,繼續開拓新的市場,為第二波的增量進行衝擊;最後,對於IP的版權方任天堂來說,在手遊方面自2016年以來,也是在積極備軍手遊市場,從《超級馬里奧Go》加入了中文來看,後續的產品合作和遊戲的引進也不是沒有可能的事。
網易的“IP”式產品佈局網易早在去年的時候,就已經取得了《我的世界》端遊版以及手遊版的授權,特別是在《我的世界》端遊中,網易更是針對了國內市場特別定制了一個“我的世界啟動器”,利用《我的世界》本身在全球範圍的IP影響力,將全國的該遊戲愛好者聚集在一起,形成一套專門屬於《我的世界》的集社區、論壇和玩家聚集地這麼一個資源整合平臺。但不管怎樣,網易在這樣的“資源整合型”打法中,其實就是圍繞著產品本身的IP去做,如果產品IP本身沒有這樣的影響力,想必網易不會也沒有這樣的底氣去這樣做。
而對於現在這款《Pokemon Go》來說,假設它真的由網易代理並進入了中國,筆者認為很大可能性也會被融入到網易的這一套打法當中,因為《Pokemon Go》其巨大的IP價值擺在那,也正好符合了上述提到的“資源整合型”打法的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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