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下視頻金毛基本上處於失控狀態, 因此才會咬傷四人, 甚至可以斷言, 如果不是民警迅速的採取促使, 受傷的人只會更多。
事出有因撲殺狗, 卻落得被人肉下場, 著實心寒, 我從來不反對要好好愛護動物, 也痛恨狗販子, 但是該民警的行為非常正當, 甚至可以說救了不少人。
我們的關注點不應該是狗主人在哪裡, 把狗主人找出來, 對他不負責的養狗行為進行追責嗎?這四個咬傷的人醫藥費理所當然狗主人來出錢。
視頻中, 我們看出這個金毛是被繩子拴住的狀態, 應該不是流浪犬, 所以希望大家重點是找出狗主人要求賠償
而且該民警也解釋了為什麼不用手槍擊斃, 個人覺得這個解釋沒問題
人肉涉及到侵犯他人隱私權和名譽權
在來說下,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 侵害隱私利益的民事責任方式, 應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和賠償損失。 侵害他人隱私, 造成財產損失的, 應按照全部賠償原則, 予以全部賠償。 侵害他人隱私, 致他人精神損害, 並且造成嚴重後果的, 受害人有權請求精神撫慰金賠償
另外隨著四處傳播, 也可能侵害該民警的名譽權
一般人肉都會伴隨著辱駡和不客觀的評價四處傳播,當事人極有可能因網路道德審判造成其社會評價度的降低,從而使名譽權受到損害。
人肉可能面臨治安管理處罰或刑事犯罪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 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 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 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
如果人肉的網友, 有以上的行為那麼面臨的就是治安管理處罰
另外, 我國有一個罪名叫做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
違反國家有關規定, 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資訊, 情節嚴重的,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 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並處罰金。
這個民警的個人資訊為什麼會被洩露?是誰洩露的?是主動提供還是販賣, 該提供者如果性質嚴重, 還會面臨承擔該刑事罪名。
題外話一直以來關於養狗都議論紛紛, 雙方各執一詞,對於養狗的人,應該好好照顧自己的狗,不要咬傷路人,那種什麼,我的狗從不咬人,簡直是個屁話,另外不要養一段時間就隨意的丟棄狗。這是非常不負責的行為。另外人的性命在任何時候都是超越了狗的。
我想對於以上這些,無論你喜歡還是不喜歡狗,應該都是共識
雙方各執一詞,對於養狗的人,應該好好照顧自己的狗,不要咬傷路人,那種什麼,我的狗從不咬人,簡直是個屁話,另外不要養一段時間就隨意的丟棄狗。這是非常不負責的行為。另外人的性命在任何時候都是超越了狗的。我想對於以上這些,無論你喜歡還是不喜歡狗,應該都是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