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芭黎貝甜起訴美團網使用“巴黎貝甜”標識侵犯商標權

因認為美團網未經許可擅自使用與“芭黎貝甜”相類似的標識構成侵權, 芭黎貝甜以侵害商標權糾紛為由將美團網訴至法院, 要求其停止侵害、消除影響, 賠償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共計2萬餘元。 近日, 海澱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芭黎貝甜訴稱, 其系“芭黎貝甜”商標的持有人, 該商標被核准在“碾磨加工”、“烹飪設備出租”、“電腦網路上的線上廣告”等服務上使用。 而美團網頁面上圖文顯示有多家餐飲商鋪使用 “巴黎貝甜”作為名稱。

芭黎貝甜認為, “巴黎貝甜”標識與自己的商標在文字構成和稱呼方面極為相似,

而且與芭黎貝甜核定使用的服務相類似, 易造成混淆。 美團網圖文顯示“巴黎貝甜”標識的行為不僅直接構成侵權, 而且客觀上為他人侵犯芭黎貝甜商標專用權提供了便利條件, 依法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目前, 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配圖來源於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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