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世界大戰總的傷亡人數為7000萬(包括戰爭導致的災害, 饑荒, 缺乏醫藥, 傳染病, 屠殺等等), 這其中的三分之二人數為歐洲戰場的死亡人數, 而在這些人裡面有三分之一是在納粹集中營中死亡的。
以下資料引用自維琪百科
7000萬人中蘇聯死亡人數達到了2660萬人(1941年-1945年),
軍人佔有35%,
蘇聯方面造成的傷病人數也是巨大的,
據有記錄的人數1830萬人。
中國有1600萬人,
其中極其嚴重的為河南省。
二戰死亡的原因大致可以分為三類, 一是軍人;二是平民或者戰俘;三是由於戰爭相關原因的人員。 在二戰中軍人死亡的人數約為1800萬, 平民和戰俘也為1800萬, 其中80%死於德國納粹屠殺。
以下給出參戰各國的傷亡數
阿爾巴尼亞:30000
澳大利亞:40500
奧地利:120000
比利時:88000
巴西:2000
保加利亞:25000
緬甸:272000
加拿大:45400
古巴:100
丹麥:3200
芬蘭:97000
法國:50萬-100萬
日本:2120000
德國:531.8萬
美國:40.5萬
波蘭:50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