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提問:
承包方單方面終止承包經營合同, 怎麼辦?
您好, 我們是一家縣級快遞公司, 我們和一個人人簽定了一份快遞業務承包經營合同, 授權其代表我公司在一個鎮的業務經營, 合同期限應該到明年12月結束, 現在此人突然單方面終止執行合同, 並給我司造成損失, 請問, 我們是否可以通過法律程式要求他繼續履行合同, 並賠償我們的損失?如果可以, 需要什麼證據, 謝謝!
律師回答:
可以。 你們之間的合同, 及對方不履行合同的證據、您公司損失的證據。
相關法律常識:
合同糾紛, 是指因合同的生效、解釋、履行、變更、終止等行為而引起的合同當事人的所有爭議。
合同的糾紛有:合同的效力, 即合同是否有效之爭議;合同文字語言理解不一致之爭議;合同是否已按約履行之爭議;合同違約責任應當由何方承擔及承擔多少之爭議;合同是否可能單方解除之爭議。 合同當事人簽訂合同之後, 理想的狀態是當事人各自分別按照合同規定之內容完成應履行之義務, 直至合同圓滿終止。 在實踐中, 由於各種各樣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