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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生起訴要求賠償精神損失

本報訊認為同學家長未正確處理孩子之間的矛盾, 在學生家長微信群捏造事實進行詆毀、侮辱, 嚴重侵犯了自己的名譽權, 北京市海澱區的小學生小閔以名譽權糾紛為由起訴同學家長, 要求對方停止侵權, 賠禮道歉並賠償精神損失費1萬元。 今天記者獲悉, 海澱法院受理了此案。

海澱區的一名小學生小閔訴稱, 2017年11月自己在教學樓休息時, 因蠟筆頭分配不均一事, 與同學小謝發生爭執, 將小謝的勺子弄髒。 事後, 小閔向小謝賠禮道歉, 並賠償了勺子, 並且此事也已經過學校主任及班主任處理。 但小謝的家長趙某不滿學校及教師處理意見,

當天下午放學時, 將小閔與母親堵在學校門口, 表示不願意接受其賠禮道歉, 並對二人進行了長時間的侮辱、謾駡。 此外, 趙某在班級家長微信群內捏造並散播小閔在校內侮辱同學、隨意毆打同學、隨意打斷教師正常上課的不實言論。 由於擔心趙某繼續報復辱駡, 小閔已經停課在家。

小閔認為, 由於趙某在微信群內的不實言論, 不僅導致自己無法正常在校內上學, 更受到同學的冷落、排擠。 趙某作為成年人, 無法正確處理孩子之間的矛盾, 捏造事實詆毀、侮辱, 趙某的行為已經侵犯了小閔的合法權益, 應當承擔法律責任, 請求法院判令趙某停止侵權行為、賠禮道歉並賠償小閔精神損失費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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