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認為同學家長未正確處理孩子之間的矛盾, 在學生家長微信群捏造事實進行詆毀、侮辱, 嚴重侵犯了自己的名譽權, 北京市海澱區的小學生小閔以名譽權糾紛為由起訴同學家長, 要求對方停止侵權, 賠禮道歉並賠償精神損失費1萬元。 今天記者獲悉, 海澱法院受理了此案。
海澱區的一名小學生小閔訴稱, 2017年11月自己在教學樓休息時, 因蠟筆頭分配不均一事, 與同學小謝發生爭執, 將小謝的勺子弄髒。 事後, 小閔向小謝賠禮道歉, 並賠償了勺子, 並且此事也已經過學校主任及班主任處理。 但小謝的家長趙某不滿學校及教師處理意見,
小閔認為, 由於趙某在微信群內的不實言論, 不僅導致自己無法正常在校內上學, 更受到同學的冷落、排擠。 趙某作為成年人, 無法正確處理孩子之間的矛盾, 捏造事實詆毀、侮辱, 趙某的行為已經侵犯了小閔的合法權益, 應當承擔法律責任, 請求法院判令趙某停止侵權行為、賠禮道歉並賠償小閔精神損失費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