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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闆焊工雙雙被拘!這件事你還敢心存僥倖嗎?

生產安全關係著千家萬戶,

無證作業往往隱藏著

巨大的安全隱患!

近日, 台州市公安局在企業消防安全檢查過程中, 發現王某、吳某、李某三人在未持有電焊工證件的情況下進行電焊作業, 存在較大火災隱患。

王某、吳某、李某三人涉嫌違規使用明火作業, 許某、管某則涉嫌指示、強令他人冒險作業。 目前, 王某等五人均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近年來, 電焊作業導致火災的事情時有發生, 因電焊操作具有極大的危險性, 一旦起火, 後果不堪設想。

案例一

2010年11月15日14時20分許, 上海靜安區余姚路膠州路一正在進行外立面牆壁施工的28層住宅由於4名電焊工無證違規操作, 引燃周圍易燃物, 腳手架突發大火。

起火公寓高28層, 建築面積17,965平方米。 於1998年1月建成, 共有500戶居民, 住戶多為教師, 老人居多。 在救援過程中, 消防車雲梯達不到著火大樓頂部的高度, 雲梯加上高壓水槍只能到達大樓三分之二的高度, 火勢太大直升飛機不能靠近, 阻撓了救援工作的順利進行。

最終導致58人遇難, 70餘人受傷, 房產損失接近5億元人民幣。

案例二

2014年11月24日下午14時, 金某帶著鐵管、廢鐵、電焊機, 到甌海區郭溪街道朋友鄭某的五金店裡, 準備幫忙搭個雨棚。

金某沒有電焊證件, 也沒經過任何培訓, 但他以前修拖拉機時使用過電焊機, 家裡也有設備, 因此他覺得問題不大。

金某在焊接鐵架時, 電焊火花掉下來, 引燃了北面隔牆上的塑膠布。 很快, 火勢蔓延到塑膠布下麵皮鞋廠後院堆放的海綿等鞋料中。 大火撲滅後, 人們在倉庫裡發現員工占某、田某、鄭某的屍體。 經鑒定, 三人都是在燃爆過程中, 被煙熏致死。

經調查, 這場火災過火面積約500平方米, 燒毀鞋材、鞋盒、成品鞋、生產設備等物品共價值人民幣30多萬元。 事故發生後, 金某賠償了被害人家屬共10萬元。

法院審理後認為, 金某過失引發火災, 構成失火罪。

法條連結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七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

取得相應資格, 方可上崗作業。

第九十四條規定:特種作業人員未按照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並取得相應資格, 上崗作業的, 對生產經營單位責令限期改正, 可以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 責令停產停業整頓, 並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一萬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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