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汽車>正文

別動不動就報保險!認准車險理賠6大誤區

大部份人在購車的時候, 都會為自己的愛車上保險, 畢竟開車上路誰也不知道會發生什麼。 為愛車上保險不僅自己開車放心, 愛車也有個保障, 至少發生事故時, 理賠能減少一些損失。 但車輛保險理賠也要注意一些誤區, 不然等到車輛發生事故要求理賠時, 吃虧的可是自己。 車輛理賠這6大誤區你可知道?

誤區一:交強險最高可賠12.2萬元

交強險屬於責任保險, 保障的是車主對協力廠商人身和財產的法律賠償責任, 也就是說參加了保險的情況下, 保險公司幫你賠的是對方的損失而不是自己的。

對於交強險賠償限額的12.2萬元, 很多人都誤解為是所有損失費用相加, 但事實上, 交強險的賠償是按項目計算的12.2萬元限額。

有責賠償限額如下:

死亡傷殘賠償限額:110,000元人民幣

醫療費用賠償限額:10,000元人民幣

財產損失賠償限額:2,000元人民幣

無責賠償限額如下:

死亡傷殘賠償限額:11,000元人民幣

醫療費用賠償限額:1,000元人民幣

財產損失賠償限額:100元人民幣

誤區二:全險不等於全賠

全險包括交強險、車輛損失險、第三者責任保險、不計免賠險、盜搶險、自燃險等主要險種。 但全險並不意味著所有損失保險公司都會賠付,

例如車輛在收費停車場或者營業性修理廠中被盜, 保險公司不負責賠付, 因為保險公司認為放在收費停車場所的車輛, 停車場有責任保管車輛而保險公司不必負責。 若保險車輛因遭水淹或因涉水行駛致使發動機損壞的, 也屬於責任免除。

誤區三:心存僥倖未續保

有些車主在交強險過期後認為自己不會那麼背而拖延續保時間, 但其實這樣是非常不好的, 因為在沒有續保的時間內, 若發生交通事故, 即使發生事故的駕駛人不是車主本人, 車主沒有任何責任, 也要在交強險12.2萬元的限額內與駕駛人承擔連帶責任, 超出交強險限額的部分, 再由駕駛人承擔相應責任。

誤區四:一出事故就理賠

車輛出了事故, 大部人都是直接報保險, 但其實這樣並不一定划算。 因為車輛出險會影響來年保費的打折或上浮, 一些輕微的事故報保險並不一定划算。 像事故較小, 修理費用只要兩三百元的話, 就不要理賠了。 因為, 如果車輛理賠3次以上, 來年買保險就不能再拿到折扣了。

誤區五:先修理後報銷

有些不瞭解理賠程式的車主,在車輛出險後不是先向保險公司報案,而是將車輛修好後再找保險公司理賠。事實上,正確的做法應該是出險後應先報案,並拿到交警開出的事故責任認定書。在交警處理好事故後,車主再向保險公司報案,車輛定損後再進行修理,最後提交憑證、賠付。先定損後修車可以保證自身利益,因為如果車主自行將車輛修好然後再理賠,保險公司如果認為維修費用高出定損費用的話,其中的差價將由自己承擔。

誤區六:有車險隨意定責

誤區五:先修理後報銷

有些不瞭解理賠程式的車主,在車輛出險後不是先向保險公司報案,而是將車輛修好後再找保險公司理賠。事實上,正確的做法應該是出險後應先報案,並拿到交警開出的事故責任認定書。在交警處理好事故後,車主再向保險公司報案,車輛定損後再進行修理,最後提交憑證、賠付。先定損後修車可以保證自身利益,因為如果車主自行將車輛修好然後再理賠,保險公司如果認為維修費用高出定損費用的話,其中的差價將由自己承擔。

誤區六:有車險隨意定責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