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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大燈晃眼很危險 咋避免車燈晃眼?

路上開車時被大燈晃眼上一件十分危險的事, 如何避免不被晃呢?今天來給大家介紹一下:

A被對向車晃

應對1

眼睛儘量躲開發光點

因為人的眼睛看到很強的光線時瞳孔會瞬間縮小, 而重新恢復到可以看見昏暗光線中的物體則需要較長的時間。 所以在對方駕駛著開遠光燈的車輛與你會車時, 要盡可能躲開發光點, 眼睛可以看前方道路右側的邊緣處, 這樣避免被晃的同時還可以看到一些道路情況。

應對2

閃幾下遠光燈提示對方

不要長開遠光燈進行反攻

在做到以上動作的同時, 左手可以撥動遠光燈開關閃幾下給予對方一個提示, 讓他關上遠光燈。 不過並不是所有人都會乖乖地關上, 也許他們都不知道自己正在開著遠光燈吧……對此, 我們也不要長開遠光燈去反擊對方, 這樣會造成對方的眼睛也成致盲狀態。

應對3

減速慢行

如果實在看不清前方的情況,

你就乾脆減速慢行, 甚至可靠邊停車, 將它安全地讓過去再繼續行駛。 因為這時候除了兩個白花花的光束, 旁邊的一切都是看不清的, 無法看清前方的路況及有無其他車輛和行人。

夜晚駕車, 周邊環境光線大抵比較昏暗, 突然射來的刺眼燈光, 會讓人下意識地規避視線, 這是一種規避傷害的本能, 可當駕駛員抬起緊握方向盤的雙手遮擋、扭頭移開視線, 車輛的行駛方向卻已脫離了應有的控制。 刺眼的燈光, 把從車前穿過的人影隱藏在白茫茫的光團背後, 當白光一閃而過, 人影突然出現在司機的視線前方時, 隨之而來的恐怕就是刺耳的急刹車聲, 情急之下駕駛員猛打方向留下的車輪軌跡,

還有閉上雙眼祈禱自己的避讓還來得及, 祈禱那個素昧平生的人希望他幸運地躲過了碰撞。

B被後車晃

如果被後方車輛的遠光燈晃到, 這時候使用防眩目後視鏡是最好的解決辦法。 自動的打開開關即可, 手動的需要用後視鏡下方的小按鈕切換一下, 這是最快最有效的解決辦法。

應對1

使用防眩目後視鏡

如果後車持續開遠光燈晃著, 或者是頻繁閃爍遠光燈, 可以採用間斷踩刹車的方式對後車進行提示, 但千萬不要有報復心理來一腳急刹車, 這樣做會危及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點到為止即可。 也可以使用後霧燈或者雙閃等進行提示。

應對2

安全前提下

給予後車提示

有的事兒是“惹不起躲得起”, 如果對方還是不理會那麼咱就踏踏實實並線吧,

把對方讓過去, 為了自己的安全, 而且這時要保持良好心態面對, 千萬別有報復心理和好勝心理。 讓後車超越後, 不要反攻, 放他走。

應對3

再不行就放過去

小結:

以上情況經常會遇到遠光燈的“襲擊”, 而且在夜晚駕駛也是難以避免的情況, 特別是夜晚的高速公路是非常難受的, 雖然有中央隔離帶但部分情況還是難以避免, 一束強光對向照射幾秒, 錯車之後立即恢復到黑暗, 會讓人非常無助。 如果你的眼睛有散光或者是其他的不適, 也儘量避免夜晚行車, 減少對眼睛的傷害。

汽車大燈“嗆眼”有多危險15米外難見人影

晚上開車, 危險性原本就比白天大, 如果再遇上一個開車不守規矩的, 開著遠光燈迎面“嗆”來, 老駕眼前可就頓時一團“白茫茫”, 強烈的燈光刺得眼睛什麼也看不清, 如果這時路邊有個行人、面前有段隔離護欄……後果真的讓人不願去想。 大燈“嗆眼”(昆明方言, 意為晃眼睛), 就像夜間開車時給安全駕駛埋下的一顆地雷, 特別是一些老駕不會正確使用遠光燈、強光燈, 更讓許多車主深惡痛絕。

記者測試行人站車前被隱光芒中

遠光燈“嗆”人到底有多亮?記者找了一條路燈昏暗的道路——新聞南路,一輛剛過磨合期的新斯巴魯轎車進行實地測試。新車上路,照明系統大多處於最佳或者正常狀態,近光燈的照射距離在20米左右、遠光燈射程使得70米左右的行人及障礙物也可以分辨。記者請來一位元專職駕駛員開著測試車迎面駛來,在和記者乘坐的對向車輛相距50米時開啟遠光燈,模擬會車時被遠光燈“嗆眼”的情景。

當測試車開啟遠光燈之後,對面車上的記者眼前一團白光,透過前擋玻璃,根本看不到兩個光團之外路面上的其他情形。出現在記者前面的巨大光團遮住了前方左側幾乎一半道路,看往前方右側路面的視線也受到光團的干擾,只看得到不足半幅路面。如果是一位視力不佳的駕駛員,甚至可以用“瞬間失明”來形容這種會車時的“嗆眼”感受。記者類比一位元過馬路的行人,從開著遠光燈的轎車前兩米左右的路面上經過,測試轎車於是停車讓行。記者雖然站在車前,但身影被兩束強光掩蓋,坐在15米外對面車裡的同事根本看不到記者的身影從車前經過。

交警解讀大燈“嗆眼”易引發事故

被遠光燈“嗆眼”,這是一種“眩光”表現,多年從事車輛技術檢測的李警官告訴記者,眼睛直視光源時感到刺眼,是因為出現了“眩光”,當人在黑暗的環境中突然被強光照射,雙眼視覺受到刺激急劇下降的一種現象,主要原因是由於強烈的眩光源在人眼的視網膜上形成中央暗點,引起長時間的視物不清。當人眼的視野必須在亮度相差很大的環境中相互轉換時,就會感到不適。這種不舒服的情況會引起眼的一種逃避動作而使視力下降。

機動車的遠近光燈有著不同照射的距離,光源亮度越高,眩光越顯著,光源的位置越接近視線的位置,眩光越顯著。因違法使用車燈而導致的交通事故也比較常見,機動車出廠時均設有遠近光轉換裝置,行車中老駕應嚴格依法使用燈光。按照目前城區道路路燈的照明條件,駕駛員的視覺是比較舒適的,駕駛員在行車中應使用近光燈,因為近光燈的燈柱位置低,照射距離近,不會干擾對向來車駕駛員的視線。如果使用遠光燈,會因產生眩光而干擾對方正常行車,容易引發交通事故。李警官還表示,根據相關交通法律法規規定,汽車遠光燈由於光線強,一般適用於機動車夜間在沒有路燈或照明不良的道路上,比如在高速公路等行駛時使用,市區內由於照明條件良好,應使用近光燈。尤其是在兩車會車時,即使在沒有路燈的道路上也必須距對面來車150米以外關閉遠光燈,改用近光燈。

更讓許多車主深惡痛絕。

記者測試行人站車前被隱光芒中

遠光燈“嗆”人到底有多亮?記者找了一條路燈昏暗的道路——新聞南路,一輛剛過磨合期的新斯巴魯轎車進行實地測試。新車上路,照明系統大多處於最佳或者正常狀態,近光燈的照射距離在20米左右、遠光燈射程使得70米左右的行人及障礙物也可以分辨。記者請來一位元專職駕駛員開著測試車迎面駛來,在和記者乘坐的對向車輛相距50米時開啟遠光燈,模擬會車時被遠光燈“嗆眼”的情景。

當測試車開啟遠光燈之後,對面車上的記者眼前一團白光,透過前擋玻璃,根本看不到兩個光團之外路面上的其他情形。出現在記者前面的巨大光團遮住了前方左側幾乎一半道路,看往前方右側路面的視線也受到光團的干擾,只看得到不足半幅路面。如果是一位視力不佳的駕駛員,甚至可以用“瞬間失明”來形容這種會車時的“嗆眼”感受。記者類比一位元過馬路的行人,從開著遠光燈的轎車前兩米左右的路面上經過,測試轎車於是停車讓行。記者雖然站在車前,但身影被兩束強光掩蓋,坐在15米外對面車裡的同事根本看不到記者的身影從車前經過。

交警解讀大燈“嗆眼”易引發事故

被遠光燈“嗆眼”,這是一種“眩光”表現,多年從事車輛技術檢測的李警官告訴記者,眼睛直視光源時感到刺眼,是因為出現了“眩光”,當人在黑暗的環境中突然被強光照射,雙眼視覺受到刺激急劇下降的一種現象,主要原因是由於強烈的眩光源在人眼的視網膜上形成中央暗點,引起長時間的視物不清。當人眼的視野必須在亮度相差很大的環境中相互轉換時,就會感到不適。這種不舒服的情況會引起眼的一種逃避動作而使視力下降。

機動車的遠近光燈有著不同照射的距離,光源亮度越高,眩光越顯著,光源的位置越接近視線的位置,眩光越顯著。因違法使用車燈而導致的交通事故也比較常見,機動車出廠時均設有遠近光轉換裝置,行車中老駕應嚴格依法使用燈光。按照目前城區道路路燈的照明條件,駕駛員的視覺是比較舒適的,駕駛員在行車中應使用近光燈,因為近光燈的燈柱位置低,照射距離近,不會干擾對向來車駕駛員的視線。如果使用遠光燈,會因產生眩光而干擾對方正常行車,容易引發交通事故。李警官還表示,根據相關交通法律法規規定,汽車遠光燈由於光線強,一般適用於機動車夜間在沒有路燈或照明不良的道路上,比如在高速公路等行駛時使用,市區內由於照明條件良好,應使用近光燈。尤其是在兩車會車時,即使在沒有路燈的道路上也必須距對面來車150米以外關閉遠光燈,改用近光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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