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春節馬上就要到了
想燃放煙花爆竹的小夥伴們
請注意了!
近日, 重慶市政府已下發
《關於加強2018年春節主城區燃放煙花爆竹管理的通告》
什麼時候可以燃放?
哪些地段不能燃放?
趕緊往下看↓↓↓
通告指出, 本通告適用於主城區, 包括渝中區、大渡口區、江北區、沙坪壩區、九龍坡區、南岸區、北碚區、渝北區、巴南區、兩江新區城區。
8類區域場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包括市、區國家機關辦公區域;車站、碼頭、機場、軌道和網站、商場及其他人員密集場所;重要軍事設施、倉庫;文物保護單位;加油(氣)站等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場所及其周邊100米範圍內;醫院、幼稚園、養老院、療養院;教學、科研單位的辦公、教學、科研場所及學生宿舍;主城各區人民政府及兩江新區管委會規定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其他區域和場所。
除上述禁止燃放區域外, 其他為限制燃放區域。
燃放時間限制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為
2018年2月15日至3月2日
(除夕至元宵節)
每日上午7時至次日淩晨1時
可以在限制燃放區域內燃放煙花爆竹
不得向14周歲以下未成年人銷售煙花爆竹實行專營定時定點銷售。 銷售時間為2018年2月13日至3月2日。 臨時專營銷售點必須依法取得臨時銷售許可證,
銷售煙花爆竹產品外包裝應貼有包裝標識條碼及重慶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重慶市供銷合作總社統一印製的監封標誌。
14周歲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煙花爆竹, 應當由監護人或者其他成年人看護。
禁止銷售和燃放禮花彈、擦炮、摔炮重慶允許專營銷售點銷售和個人燃放的煙花爆竹品種為C級和D級產品中的噴花類、旋轉類、玩具類(煙霧型、摩擦型除外)、爆竹類(“土火炮”“大夾小”“炮中炮”爆竹產品除外)、升空類(火箭、旋轉煙花產品除外)、組合煙花類6類。
禁止銷售和燃放禮花彈、架子煙花、小禮花、吐珠煙花產品和單發火藥量大於25g、內徑大於30mm(1.2″)的內筒型組合煙花等專業燃放類產品,
未取得公安機關焰火燃放許可證的單位和個人, 不得以任何形式組織大型焰火燃放活動。
嚴禁攜帶煙花爆竹 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非法生產、銷售、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 嚴禁銷售、儲存、攜帶、燃放不符合本市公佈規格和品種的煙花爆竹, 嚴禁攜帶煙花爆竹乘坐公共汽車、軌道交通車輛等公共交通工具。
大家切記不要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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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單位: 沙坪壩區委宣傳部、區委網信辦
主編:蔣頻 編輯:李勁松
(沙坪壩微政務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