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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倉人,開車別再打電話了,否則兩本駕照都不夠扣!

開車喜歡打電話?

不系安全帶?

抽煙?吃東西?

這些情況"老司機"都要注意了!

太倉交管部門在城鄉共計21個路口、路段增設交通技術監控設備(電子員警),

記錄"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時, 駕駛人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駕駛時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的"、"機動車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的"等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違法行為。

據小編瞭解,

這套系統來頭很大!

不管是白天還是黑夜,

你都逃不過這套監控設備的"眼睛"。

它打破了目前抓拍系統

僅限於車牌號碼的局限,

可對過車圖片進行二次識別。

此次上線的這批電子員警

會對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

駕駛時撥打接聽手持電話,

進行智慧識別、抓拍。

廣大司機朋友要小心咯!

若未系安全帶

違法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條 機動車行駛時, 駕駛人、乘坐人員應當按規定使用安全帶。

處罰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 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 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 本法另有規定的, 依照規定處罰。

《江蘇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五十六條第二項 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時, 駕駛人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 罰款50元。

駕駛時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的

違法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二條第三項規定 駕駛機動車不得有下列行為:(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觀看電視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

處罰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規定 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 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處罰。

《江蘇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五十六條第七項 駕駛時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的罰款50元,記2分;其他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罰款50元。

21個抓拍路口看這裡

(點擊可查看大圖)

也就是說,

各位"老司機"還是乖乖遵守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吧,

否則兩本駕照都不夠扣!

當然,處罰不是最終目的,

安全駕駛才是最要緊的。

快跟小編默念:

開車系好安全帶、不打電話!

【太報融媒記者:張瑜│綜合:太倉交警】

【編輯:未來】

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處罰。

《江蘇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五十六條第七項 駕駛時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的罰款50元,記2分;其他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罰款50元。

21個抓拍路口看這裡

(點擊可查看大圖)

也就是說,

各位"老司機"還是乖乖遵守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吧,

否則兩本駕照都不夠扣!

當然,處罰不是最終目的,

安全駕駛才是最要緊的。

快跟小編默念:

開車系好安全帶、不打電話!

【太報融媒記者:張瑜│綜合:太倉交警】

【編輯: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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