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 雍正皇帝即位沒幾年, 就先後將年羹堯和隆科多“拉下馬”, 年羹堯被雍正下令“自裁”, 隆科多則被雍正拘禁, 最後死於禁所。 這二人可都是雍正在“九子奪嫡”鬥爭中取得勝利的大功臣, 為何最後都落得如此下場?雖然中國歷代王朝不乏新皇帝繼位後, 反過來清算功臣的例子, 但年羹堯和隆科多的結局, 更多是和他們目中無人、恣意妄為有關。
雍正剛登基時, 對年羹堯和隆科多是十分器重的, 也給了他倆非常豐厚的嘉賞。 首先說年羹堯, 其妹妹為雍正帝的寵妃敦肅皇貴妃, 不僅與雍正有娘舅之親, 而且還是手握重兵的封疆大臣, 據史料記載雍正和年羹堯的關係是非常密切的, 私下裡更是近似手足之情。 雍正曾將允禵從西北前線調回京城, 而讓年羹堯與管理撫遠大將軍印務的延信共同執掌西北軍務, 年羹堯名義上是川陝總督,
但正是憑恃雍正帝對他的寵信, 年羹堯獨擅專權、作威作福起來。 他不僅結黨營私, 隨意任用自己人, 而且收受賄賂, 以此作為任免官吏的重要標準。 而且他從來不把其他官員放在眼裡, 給其他將軍、督撫的函件都是用令諭的形式, 把同等地位的大臣視為下屬對待。 更讓雍正看不慣的是他的不守臣道, 雍正的詔書曾兩次到陝西, 年羹堯不按規定穿朝服跪聽, 而是在內房私自開折。 讓雍正正式對其“問罪”始於“鹽梟案”,
隆科多被論罪的原因與年羹堯也比較相似。 雍正繼位之初就任命隆科多為總理事務四大臣之一, 後來又下令稱隆科多為“舅舅”, 還賜給他太保加銜。
雍正二年(1724年)冬天,
雍正帝在問罪年羹堯的朱批中,
也將隆科多捎帶上,
說他不是純臣,
擅作威福。
雍正三年五月,
雍正將年、隆罪行昭告群臣,
並命隆科多黨羽迅速解散,
指責隆科多多次參奏允禩,
卻又包庇允禩的黨羽鄂倫岱、阿爾松阿等人。
同年六月,
雍正帝懲治年羹堯之子年富、年興,
同時撤銷隆科多次子玉柱的乾清門頭等侍衛、總理侍衛事兼鑾儀使等職。
雍正五年(1727年)十月,
諸王大臣議上隆科多四十一條罪狀,
其中大不敬五,欺罔罪四,紊亂朝政罪三,奸黨罪六,不法罪七,貪婪罪十六。雍正六年(1728年)六月,隆科多死於禁所,雍正帝賜金治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