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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功之臣不可學年羹堯

眾所周知, 雍正皇帝即位沒幾年, 就先後將年羹堯和隆科多“拉下馬”, 年羹堯被雍正下令“自裁”, 隆科多則被雍正拘禁, 最後死於禁所。 這二人可都是雍正在“九子奪嫡”鬥爭中取得勝利的大功臣, 為何最後都落得如此下場?雖然中國歷代王朝不乏新皇帝繼位後, 反過來清算功臣的例子, 但年羹堯和隆科多的結局, 更多是和他們目中無人、恣意妄為有關。

​年羹堯像

雍正剛登基時, 對年羹堯和隆科多是十分器重的, 也給了他倆非常豐厚的嘉賞。 首先說年羹堯, 其妹妹為雍正帝的寵妃敦肅皇貴妃, 不僅與雍正有娘舅之親, 而且還是手握重兵的封疆大臣, 據史料記載雍正和年羹堯的關係是非常密切的, 私下裡更是近似手足之情。 雍正曾將允禵從西北前線調回京城, 而讓年羹堯與管理撫遠大將軍印務的延信共同執掌西北軍務, 年羹堯名義上是川陝總督,

實際上則獨攬整個西北軍事的指揮權。 雍正即位後, 年羹堯曾兩次奉命進京, 都受到了不小的禮遇, 雍正二年(西元1724年), 年羹堯進京, 文武百官都到郊外迎接, 王公以下官員一律跪接, 可以說是非常隆重了。

但正是憑恃雍正帝對他的寵信, 年羹堯獨擅專權、作威作福起來。 他不僅結黨營私, 隨意任用自己人, 而且收受賄賂, 以此作為任免官吏的重要標準。 而且他從來不把其他官員放在眼裡, 給其他將軍、督撫的函件都是用令諭的形式, 把同等地位的大臣視為下屬對待。 更讓雍正看不慣的是他的不守臣道, 雍正的詔書曾兩次到陝西, 年羹堯不按規定穿朝服跪聽, 而是在內房私自開折。 讓雍正正式對其“問罪”始於“鹽梟案”,

即在雍正二年, 外地鹽販途徑陝西時, 因為拒絕鹽丁的搜查要求, 與之發生衝突, 處理此事的官吏誣稱鹽梟造反, 將之上報給川陝總督年羹堯, 年羹堯不經調查, 直接下令鹽運使金啟勳派兵鎮壓, 最後枉殺無辜近千人。 雍正帝聞訊後, 曾再三讓年羹堯徹查, 均被年羹堯敷衍過去。 最後年羹堯遭人舉報, 於是雍正開始了對年羹堯的清算。 雍正主要是發動朝中大臣和此前與年羹堯走得較近的人揭發年羹堯, 最後以大逆、欺罔、僭越、專擅、貪瀆等罪名給年羹堯定罪九十二條, 勒令其自裁。

隆科多被論罪的原因與年羹堯也比較相似。 雍正繼位之初就任命隆科多為總理事務四大臣之一, 後來又下令稱隆科多為“舅舅”, 還賜給他太保加銜。

作為“密勿大臣”, 隆科多是雍正在中央的重要輔弼, 權勢顯赫, 雍正曾讚譽他是“當代第一超群拔類之稀有大臣”。 但是隆科多作為親信大臣, 在雍正初年就開始專斷攬權, 屬下官吏對他“莫敢仰視”, 對他經辦的“銓選”, 專稱“佟選”(因其姓佟, 年羹堯經辦的稱“年選”)。 同時, 他自視甚高, 見到雍正的親信弟兄也只起立而不跪。 由於對雍正帝喜怒無常性格的瞭解, 他知道雍正好抄家, 於是就事先把自己的財產分藏各處, 雍正知道後, 認定他是不守臣節。

​(影視劇中的隆科多與雍正形象)

雍正二年(1724年)冬天, 雍正帝在問罪年羹堯的朱批中, 也將隆科多捎帶上, 說他不是純臣, 擅作威福。 雍正三年五月, 雍正將年、隆罪行昭告群臣, 並命隆科多黨羽迅速解散, 指責隆科多多次參奏允禩, 卻又包庇允禩的黨羽鄂倫岱、阿爾松阿等人。 同年六月, 雍正帝懲治年羹堯之子年富、年興, 同時撤銷隆科多次子玉柱的乾清門頭等侍衛、總理侍衛事兼鑾儀使等職。 雍正五年(1727年)十月, 諸王大臣議上隆科多四十一條罪狀, 其中大不敬五,欺罔罪四,紊亂朝政罪三,奸黨罪六,不法罪七,貪婪罪十六。雍正六年(1728年)六月,隆科多死於禁所,雍正帝賜金治喪。

其中大不敬五,欺罔罪四,紊亂朝政罪三,奸黨罪六,不法罪七,貪婪罪十六。雍正六年(1728年)六月,隆科多死於禁所,雍正帝賜金治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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