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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還沒來!高鐵不許開!”

見過馬路上攔車的, 但真的沒見過攔地鐵的, 今天網上最大的熱點就是一個女子死死地抓住高鐵門, 不讓其關閉, 延遲高鐵發車, 只因為自己老公還沒上車, 聽起來挺感人的, 但是憑什麼大家都要等你?

日前, 一段女子高鐵扒門的視頻在網上引發廣泛關注:視頻中, 一名帶著孩子的女性旅客以等老公為名, 用身體強行阻擋車門關閉, 鐵路工作人員和乘客多次勸解, 該女子仍強行扒阻車門, 造成該列車晚點發車。 事件引發網友熱議。 高鐵要發車了, 但是一名女子因為自己的丈夫遲到, 被攔在檢票口不讓進,

於是帶著孩子堵在高鐵門口, 說進不進, 說出不出, 總之就是不讓高鐵發車, 希望工作人員能把他丈夫放下來。 她理直氣壯地說:

“我堵在這, 等我丈夫下來, 我立馬進來。 ”

但這可是高鐵啊, 只見人等車, 從沒聽說過車等人的。

網傳視頻顯示, 在高鐵將要關門時, 該女子始終霸佔在車門處, 阻擋車門關閉。

列車一工作人員對她不斷進行勸說, 告訴她這是違法行為, 但她仍然不願離開, 並且一直在打電話。

她表示自己的老公沒能通過檢票處, 要求列車工作人員讓檢票口放行, 否則她就一直擋在車門處。

列車工作人員勸她去改簽, 但她置若罔聞, 此時車上的乘客也圍了過來, 指責因為她一個人耽誤整車人出行, 並且有人不斷告訴她“你犯法了知不知道?”但她堅持自己有買票, 拼命拽住車門不下車。

工作人員無奈之下將其拖至車門外, 但該女子十分頑強, 倒地後仍用腳卡著車門。

由於擔心女子腳受傷, 不得已車門重新打開, 於是女子趁機爬起來又進入車門內……

截至視頻結束時, 女子仍“堅守”在車門入口處等候其丈夫。

但他們就這樣磨磨唧唧在高鐵門口磨蹭, 光視頻裡拍到的就已經三分鐘了, 沒拍到的還不知道有多久。

且不說這三分鐘的時間裡, 一輛高鐵中至少有500個人被耽誤了時間, 還有更嚴重的是, 如果這道鐵軌之後還有高鐵要進站, 耽誤時間久了可能是會發生大事的。

所以, 再重要的事, 你也不能堵在高鐵門口不讓高鐵走, 沒有別的, 因為這就是規則, 是有法律明文規定的。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規定:

第二十三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 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 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二)擾亂車站、港口、碼頭、機場、商場、公園、展覽館或者其他公共場所秩序的;

(三)擾亂公共汽車、電車、火車、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攔截或者強登、扒乘機動車、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 影響交通工具正常行駛的;

這名堵門的女子,在堵門的時候可能想的是,如果她不堵住門,她的丈夫就去不了了,改簽,重新買票都會耽誤行程,而且浪費錢。

但她當時沒意識到的是,這件事經過這樣發酵之後,她可能從此會上高鐵的黑名單,她可能會被罰款,拘留。

9日下午,澎湃新聞記者從合肥市廬陽區委宣傳部有關負責人處獲悉,經過確認,上述女性乘客為合肥市永紅路小學教導處副主任羅某。目前,廬陽區教體局已對其作出停職檢查的處理決定。

合肥市廬陽區區委宣傳部通報稱:經查,1月5日,在由合肥站開往廣州南的G1747次高鐵列車上,永紅路小學教師羅某某為等候愛人,用身體強行阻擋車門關閉,並要求列車員通知檢票員放行其愛人,列車員和乘客多次勸解無果。此舉行為極壞、影響惡劣。

1月9日下午14:30,廬陽區教體局召開局黨委會,對此事件作出如下處理:一、責成當事人羅某某立即停職檢查;二、勒令永紅路小學就教師隊伍建設作出深刻檢查,深入調查事件原因,依法依規依紀處置到位;三、區教體局舉一反三,在全區教育系統中廣泛開展學法守法及師德師風警示教育,嚴厲杜絕此類現象再度發生。

我一點都不心疼她。

因為生活在人類社會,守規則是我們每個人都應該學會的事情,而且也是我們走得最簡單,也最安心的路。

你看,一群人聚集在一起,不走斑馬線,不看紅綠燈橫穿馬路,好像節省了一兩分鐘,但如果真的出事了,那就節省了幾十年。

你看,有的人喝完酒微醺,覺得自己開車回家沒有事,也很難被發現,還省了代駕的錢,但每年那麼多交通事故,就有很大一部分是因為這樣的僥倖心理發生的。

上次還看了一個新聞,說有個哥們,不顧工廠片區正在施工禁止進入的警示,非要抄近路穿過去,結果被樓下落下的東西砸成了植物人。

還有,說了在修路,禁止走這條路,那些人非要走;

去旅遊景點,說了不能摸,非要摸;

去海邊,標明了是深海區,不要去,非要去。

這些都是覺得這些規矩太麻煩了不遵守,但一出事就是大事的例子。

用之前@油炸綠番茄的一段話來說:

總有家長擔心教孩子守規則會吃虧,事實上,在這個處處講背景的年代,規則,才是對我們這些沒有背景的人,最好的保護。它鞭策我們老老實實奮鬥,也佑護我們平平安安回家。它讓我們每一餐都吃得安安心心,每一覺都睡得踏踏實實。

這條路看上去最長最遠最累,可是這一路沒有密佈叢生的荊棘,也沒有暴風驟雨,更沒有不懷好意的狼外婆。

還好這個高鐵堵門的女人,沒有去北京的野生動物園。畢竟在人類社會裡,不守規矩最多被人類用文明的形式懲罰,而在大自然裡,不守規矩,可能付出的就是生命的代價。

當然,這只是這件事折射出的一個問題,還有一個更大的問題在於:為什麼她這樣明顯侵害公眾利益的行為,沒有及時得到制止?

其實視頻裡的乘警看著也讓人著急——本來他確認了該女子的犯罪行為,應該早就可以把女子強行驅趕下車,然後接下來讓公安處理這件事,儘快恢復列車正常運行——但他不敢這麼做。

你看前幾天湖南長沙有一個員警,因為有群眾報警說路邊一條無人牽領的金毛犬,兩次撲向路人,將一人咬傷,另一人因褲子較厚沒有被咬傷,而民警又沒帶麻醉槍,所以用棍棒將狗捕殺。

他家門口被愛狗人士堆滿了祭奠用的花圈。

他的電話號碼被掛上騷擾軟體,兩天收到2000多條騷擾電話,資訊。

雖然,他們好像搞錯了要人肉的員警的資訊,但不影響這件事的恐怖程度,因為這名員警完全是在依法行事。

根據《長沙市城市養犬管理規定》第二十一條 “未佩帶犬牌且無人牽領的戶外犬只,一律視為野犬,由公安機關予以捕殺。”規定,員警完全有權利也有義務,依法對該狗進行捕殺,更別說這只狗已經傷了兩個過往行人了。

如果員警依法行事,也會被人肉,被圍觀的群眾報復,那法律就是廢紙,而身處其中的我們每個人都會吃到它的惡果。

比如前面說的高鐵堵車門,比如更多不守規矩乃至違法的人敢於橫行霸道。

前兩年曝出過許多員警不合規定執法的事件,在那些事件裡,大多數網友看到的都是員警粗暴執法,覺得員警應該更溫柔一點——這確實沒錯,但這並不是最重要的。

但其實我們更該關注的,是員警有沒有按照程式在走,他們的每一個行動,有沒有相應的法律,條例,規則背書,畢竟對於公權力來說,法無授權皆禁止。

但是如果員警的相應行為是有法律背書的,那我們作為這個國家的一員,就應該支持。不能規則對自己有利的時候就強調規則,規則對自己不利的時候就強調人情和道德。

只有這樣,我們這個一直欠缺法制精神的社會才會真正開始敬畏規則,而生活在其中的我們,也才真正會有安全感。

之前楊永信事件的時候,有人說有孩子因為他不合規則的“治療”得到了“拯救”,還有人出來說原諒了他們。

我當時是這麼認為的,現在也可以用於結尾。

我不知道楊永信的戒網癮班為何還能延續至今。我也不評價楊永信給孩子們帶來的究竟是利大於弊還是弊大於利。但我覺得此類不由分說強制暴力戒網癮的場所,存在一個有關程式正義的問題。

如果我不違法,就沒有人可以強迫我做任何事情。如果我出事了,那就一定會有人為我的失去負責。這是讓社會中的民眾有安全感的前提。

這樣,我就不會因為“被認為有網癮”而被送進可怕的戒網癮學院,最後因為我已經被“洗腦”且沒有受到肉體傷害,就不追究網癮治療中心的責任。

這樣,就不會有人因為“我在深山裡被迫和拐賣大罵我的人一起生活了20年最後原諒了他們”,就不追究涉嫌買賣人口,強姦,故意傷害罪的他們的責任。

只有確保有人負責,這些危險,邪惡,違法的勢力作惡前才會有所忌憚,才不會因為確信人性的軟弱而肆無忌憚地犯罪,才不會有類似“反正到時候只要讓他原諒我們就可以了”這樣的荒唐念頭。

我不是革命烈士,我不信任自己終會改變的意志力。

我是一個普通人,我只信任不會被動搖的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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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響交通工具正常行駛的;

這名堵門的女子,在堵門的時候可能想的是,如果她不堵住門,她的丈夫就去不了了,改簽,重新買票都會耽誤行程,而且浪費錢。

但她當時沒意識到的是,這件事經過這樣發酵之後,她可能從此會上高鐵的黑名單,她可能會被罰款,拘留。

9日下午,澎湃新聞記者從合肥市廬陽區委宣傳部有關負責人處獲悉,經過確認,上述女性乘客為合肥市永紅路小學教導處副主任羅某。目前,廬陽區教體局已對其作出停職檢查的處理決定。

合肥市廬陽區區委宣傳部通報稱:經查,1月5日,在由合肥站開往廣州南的G1747次高鐵列車上,永紅路小學教師羅某某為等候愛人,用身體強行阻擋車門關閉,並要求列車員通知檢票員放行其愛人,列車員和乘客多次勸解無果。此舉行為極壞、影響惡劣。

1月9日下午14:30,廬陽區教體局召開局黨委會,對此事件作出如下處理:一、責成當事人羅某某立即停職檢查;二、勒令永紅路小學就教師隊伍建設作出深刻檢查,深入調查事件原因,依法依規依紀處置到位;三、區教體局舉一反三,在全區教育系統中廣泛開展學法守法及師德師風警示教育,嚴厲杜絕此類現象再度發生。

我一點都不心疼她。

因為生活在人類社會,守規則是我們每個人都應該學會的事情,而且也是我們走得最簡單,也最安心的路。

你看,一群人聚集在一起,不走斑馬線,不看紅綠燈橫穿馬路,好像節省了一兩分鐘,但如果真的出事了,那就節省了幾十年。

你看,有的人喝完酒微醺,覺得自己開車回家沒有事,也很難被發現,還省了代駕的錢,但每年那麼多交通事故,就有很大一部分是因為這樣的僥倖心理發生的。

上次還看了一個新聞,說有個哥們,不顧工廠片區正在施工禁止進入的警示,非要抄近路穿過去,結果被樓下落下的東西砸成了植物人。

還有,說了在修路,禁止走這條路,那些人非要走;

去旅遊景點,說了不能摸,非要摸;

去海邊,標明了是深海區,不要去,非要去。

這些都是覺得這些規矩太麻煩了不遵守,但一出事就是大事的例子。

用之前@油炸綠番茄的一段話來說:

總有家長擔心教孩子守規則會吃虧,事實上,在這個處處講背景的年代,規則,才是對我們這些沒有背景的人,最好的保護。它鞭策我們老老實實奮鬥,也佑護我們平平安安回家。它讓我們每一餐都吃得安安心心,每一覺都睡得踏踏實實。

這條路看上去最長最遠最累,可是這一路沒有密佈叢生的荊棘,也沒有暴風驟雨,更沒有不懷好意的狼外婆。

還好這個高鐵堵門的女人,沒有去北京的野生動物園。畢竟在人類社會裡,不守規矩最多被人類用文明的形式懲罰,而在大自然裡,不守規矩,可能付出的就是生命的代價。

當然,這只是這件事折射出的一個問題,還有一個更大的問題在於:為什麼她這樣明顯侵害公眾利益的行為,沒有及時得到制止?

其實視頻裡的乘警看著也讓人著急——本來他確認了該女子的犯罪行為,應該早就可以把女子強行驅趕下車,然後接下來讓公安處理這件事,儘快恢復列車正常運行——但他不敢這麼做。

你看前幾天湖南長沙有一個員警,因為有群眾報警說路邊一條無人牽領的金毛犬,兩次撲向路人,將一人咬傷,另一人因褲子較厚沒有被咬傷,而民警又沒帶麻醉槍,所以用棍棒將狗捕殺。

他家門口被愛狗人士堆滿了祭奠用的花圈。

他的電話號碼被掛上騷擾軟體,兩天收到2000多條騷擾電話,資訊。

雖然,他們好像搞錯了要人肉的員警的資訊,但不影響這件事的恐怖程度,因為這名員警完全是在依法行事。

根據《長沙市城市養犬管理規定》第二十一條 “未佩帶犬牌且無人牽領的戶外犬只,一律視為野犬,由公安機關予以捕殺。”規定,員警完全有權利也有義務,依法對該狗進行捕殺,更別說這只狗已經傷了兩個過往行人了。

如果員警依法行事,也會被人肉,被圍觀的群眾報復,那法律就是廢紙,而身處其中的我們每個人都會吃到它的惡果。

比如前面說的高鐵堵車門,比如更多不守規矩乃至違法的人敢於橫行霸道。

前兩年曝出過許多員警不合規定執法的事件,在那些事件裡,大多數網友看到的都是員警粗暴執法,覺得員警應該更溫柔一點——這確實沒錯,但這並不是最重要的。

但其實我們更該關注的,是員警有沒有按照程式在走,他們的每一個行動,有沒有相應的法律,條例,規則背書,畢竟對於公權力來說,法無授權皆禁止。

但是如果員警的相應行為是有法律背書的,那我們作為這個國家的一員,就應該支持。不能規則對自己有利的時候就強調規則,規則對自己不利的時候就強調人情和道德。

只有這樣,我們這個一直欠缺法制精神的社會才會真正開始敬畏規則,而生活在其中的我們,也才真正會有安全感。

之前楊永信事件的時候,有人說有孩子因為他不合規則的“治療”得到了“拯救”,還有人出來說原諒了他們。

我當時是這麼認為的,現在也可以用於結尾。

我不知道楊永信的戒網癮班為何還能延續至今。我也不評價楊永信給孩子們帶來的究竟是利大於弊還是弊大於利。但我覺得此類不由分說強制暴力戒網癮的場所,存在一個有關程式正義的問題。

如果我不違法,就沒有人可以強迫我做任何事情。如果我出事了,那就一定會有人為我的失去負責。這是讓社會中的民眾有安全感的前提。

這樣,我就不會因為“被認為有網癮”而被送進可怕的戒網癮學院,最後因為我已經被“洗腦”且沒有受到肉體傷害,就不追究網癮治療中心的責任。

這樣,就不會有人因為“我在深山裡被迫和拐賣大罵我的人一起生活了20年最後原諒了他們”,就不追究涉嫌買賣人口,強姦,故意傷害罪的他們的責任。

只有確保有人負責,這些危險,邪惡,違法的勢力作惡前才會有所忌憚,才不會因為確信人性的軟弱而肆無忌憚地犯罪,才不會有類似“反正到時候只要讓他原諒我們就可以了”這樣的荒唐念頭。

我不是革命烈士,我不信任自己終會改變的意志力。

我是一個普通人,我只信任不會被動搖的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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