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養狗人越來越多, 很多人都把養寵物拿來當樂趣。 但是有些人是為了圖一時的新鮮, 養幾天就會乏味、反感、拋棄, 所以流浪狗的數量也在日益增多。
半年前出門買東西的時候, 在以前上學的學校旁邊看見一隻流浪的金毛, 正獨自蜷縮在路旁, 看著好可憐。 最後我就把這只, 流浪的小金毛帶回了家。
回家之後, 我就給這只金毛洗了一個澡。 洗完澡簡直就是一個美男子啊,
我們就給它起名叫毛毛, 有了毛毛我們的生活更加多姿多彩了。 可能是流浪太久了, 所以來到我們家之後特別的聽話,
之後它就在我們家, 扮演了一個重要的角色, 就是叫“媽媽”吃飯。 以前我在家做好飯, 還要親自去我女朋友的房間去叫她吃飯。 現在吃飯的時候我就叫毛毛快去喊你“媽媽”吃飯了, 然後它就會屁顛屁顛的跑到我女朋友的房間大叫,
遇見它真是我上輩子, 修來的福氣啊。 和剛開始的樣子相比, 我們家毛毛真的是從屌絲, 成功逆襲成高富帥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