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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網友“關於婁底職業技術學院新進老師待遇問題的諮詢”

網友“火香葉”的提問:

我是一名婁底職業技術學院的新進老師, 通過婁底市高層次人才引進和婁底職業技術學院的正式考察程式進入婁底職業技術學院, 2017年9月開學時, 應學校人事處的通知到學校就職。

然而現在已是2017年11月25日, 學校未給新進的研究生教師發一分錢工資, 一直以編制手續未完成為由拖欠, 近日, 又突然通知我們要和協力廠商的勞務公司簽合同, 由勞務公司發工資而不是和學校簽合同, 請問大家這樣合理嗎?對相關方面的手續不怎麼熟悉的本人, 並不知道應該如何對待, 人事那邊說如果不簽後果自負。

來自婁底市委網信辦的調查回復:

網友“火香葉”:

您好!

你在紅網問政湖南上反映《關於婁底職業技術學院新進老師待遇問題的諮詢》的帖文已獲悉, 現回復如下:

經調查核實, 婁底職業技術學院已於2017年12月份已將2017年新進研究生的增人計畫、入編手編、財政統發工資手續辦妥, 並發放了財政統發工資。 你給“紅網問政湖南”寫信時(2017年11月25日)婁底職業技術學院新進研究生沒有辦理好人事編制手續, 各項待遇沒有落實, 該院擬通過先簽訂勞動合同的方式解決該問題, 但後因人事編制手續全部辦理好, 並未與協力廠商簽訂勞動合同。

婁底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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