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
22歲的何小平在重慶解放碑附近一戶人家做保姆,
只做了兩三天,
就把主人家一歲多的男孩兒拐回老家四川省南充市農村。
一晃男孩兒27歲了,
沒人找過她。
2017年,
48歲的何小平看到一找孩子的節目後到公安局打拐辦自首。
她想幫兒子找到親生父母,
“找到了我就去坐牢,
給自己贖罪。
”
然而, 時至今日也沒有找到孩子的親生父母, 當地警方也沒有發現當年丟孩子的報警紀錄。
當年她為什麼要拐孩子?原來何小平18歲結婚, 19歲生了個男孩, 一個多月後死了。 21歲有了第二個男孩兒, 快一歲時也死了。 她相信撿個孩子來養才鎮得住命。 死了的孩子沒有銷戶, 她就把拐來的孩子當親兒養, 沿用了第二個孩子的戶口、生日、姓名。 何小平1995年又生了個女兒。 她一個人辛苦地把兩個孩子拉扯大。 2014年她為兒子在南充市買了三室 一廳的婚房。
兒子知道真相那天表示不能接受:“那天我買了一瓶白酒,
一直沒有找到孩子親生父母的確切線索, 何小平滿臉失望。 “如果地址是對的, 那戶人家丟了孩子為什麼不報警?或者, 地址找錯了?也許我把孩子拐跑之後, 那個家庭就破裂了, 兩口子離了婚, 又各自有了家庭有了孩子, 不方便出來相認了?”她有很多猜測, “我只想找到孩子的親生父母, 找到了我就去坐牢, 給自己贖罪。 丟了孩子的媽媽, 一定一輩子都在找這個孩子, 是我害了她。 ”
律師認為:“從目前的案情來看, 沒有找到受害人, 案子的推進會有一些重大障礙, 需要進一步收集和固定證據, 當事人想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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