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滬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繳費標準調整

2018年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繳費標準檔次從今年1月1日已經作了部分調整。 記者昨日獲悉, 和此前相比, 最新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繳費標準為十檔, 且加大了長繳多得的激勵力度, 繳費年限超過15年, 每多繳一年, 基礎養老金增加20元。

據悉, 調整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個人繳費標準為500元、700元、900元、1100元、1300元、1700元、2300元、3300元、4300元和5300元;政府對應補貼標準為200元、250元、300元、350元、400元、450元、525元、575元、625元和675元。

記者採訪獲悉, 此前的《上海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辦法》中規定, 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人員, 應當按照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 個人繳費標準設為每年500元、700元、900元、1100元、1300元、1500元、1700元、1900元、2100元、2300元、2800元、3300元等12個檔次。

政府對應的繳費補貼標準為每年200元、250元、300元、350元、400元、425元、450元、475元、500元、525元、550元、575元。

相比較可以發現, 調整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個人繳費標準檔數減少, 但上限卻有所提升, 政府對應補貼的金額也隨之增加。

相關部門表示, 今年1月1日起, 辦理按月領取養老金手續的人員, 月計發標準為850元(含中央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為了鼓勵參保人員長期繳費, 對累計繳費超過15年的參保人員, 每超過1年, 基礎養老金增加20元。

據悉, 個人帳戶養老金每月發放標準由個人帳戶儲存額除以139計算得出。 個人帳戶儲存額包含個人繳費、政府補貼和繳費資助, 以及對應的利息。 需繳納2018年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費的人員,

請于1月24日前至就近的街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理繳費標準選擇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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