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住過賓館、酒店的市民都知道, 住宿要實名登記。 然而, 南寧市西鄉塘區一家酒店的前臺員工全文(化名), 因拒絕一名未出示身份證的女子辦理入住,
去年11月21日晚, 男子王某輝與女性朋友陳某在內的數名朋友, 去到友愛立交橋附近一家KTV唱歌喝酒。 22日淩晨1時許, 王某輝到附近的某酒店開房休息, 陳某陪同。 王某輝出示身份證後, 酒店前臺員工全文為他辦理入住登記手續。
之後, 全文詢問王某輝, 他身邊的女子是否辦理入住。 王某輝表示, 他的女性朋友只上去一下, 她沒帶身份證, 用他的身份證辦理就行。 全文則表示, 按照酒店規定, 入住都需登記身份證, 兩人入住需登記兩張身份證。
王某輝被惹惱, 指著全文進行謾駡, 並通過電話聯繫, 將淩某宇和淩某堅叫到酒店。 淩某宇沖入酒店,
毆打過程持續了兩三分鐘。 全文的手背、眼部、耳部及頭部多處軟組織挫擦傷。 經法醫鑒定, 全文損傷程度為輕微傷。
去年11月22日, 南寧市公安局西鄉塘分局民警將王某輝等3人抓獲歸案。 全文對民警表示, 在案發後很長一段時間, 他的精神恍惚, 天天擔驚受怕, 如今已不敢去上班。
檢方認為, 犯罪嫌疑人王某輝藉故生非、逞強耍橫, 與犯罪嫌疑人淩某宇、淩某堅隨意毆打他人, 情節惡劣, 其行為已觸犯《刑法》相關規定, 涉嫌尋釁滋事罪。
來源|南國早報 記者蔣文躍 通訊員郭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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