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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修理明孝陵,這才是慈禧該有的態度

慈禧太后(1835年11月29日-1908年11月15日)即孝欽顯皇后, 他曾三度垂簾聽政、兩決皇儲、乾綱獨斷、運大清國脈於她的股掌之上, 其掌權時間長達47年。 慈禧是個生活上非常奢華的人, 從她陵墓中價值高達8.1億的珍寶就可以知道。

但是讓慈禧花錢給別人辦事可是萬萬不行的。

時任兩江總督的曾國藩曾經上書朝廷, 請求修繕明孝陵並請人實地考察後得出, 修繕預計要花費20萬兩白銀。

明孝陵經歷過戰火的洗禮以及各路盜墓者的“光顧”, 已經破亂不堪了, 明孝陵地表建築大部分被毀, 康熙手書禦碑倒地破碎。

慈禧果斷拒絕了曾國藩的請求, 表示沒有那麼多的錢。 說來說去, 最後, 清政府給了700餘兩銀子讓去修理明孝陵。 對於這點什麼都幹不了的錢,

曾國藩也只能不了了之了。

對於康熙皇帝多次親自前往祭拜明孝陵, 並下令保護明孝陵, 慈禧這樣, 真是說明人跟人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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