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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假未休,會“過期作廢”嗎?

年底啦!

小夥伴們, 你們的休年假了嗎?

年假未休會“過期作廢”嗎?

快過年了, 很多人才猛然意識到, 2017年的年假還沒休, 也有些人開始謀劃,

想儘快把這個“福利”用了, 這也給人力資源部門帶來不少困擾。 其實, 年假的休假時間是很靈活的, 不妨利用休假規則, 讓自己的出遊和休息更加舒心愜意。

紮堆請年假 單位有點怕

“都趕在這時候來請年假, 活兒還幹不幹了?”在一家互聯網公司任部門經理的王小姐,

這幾天接到了三四個員工的休假申請。 大家都說今年的年假還沒休, 害怕“過期作廢”, 因此想趕在年底前把假休了。 休年假是法定待遇, 公司當然沒理由拒絕。 可大家紮堆請假, 就讓公司有點吃不消了。 “你們就不能錯開休嗎?都趕在同一時間申請, 工作的事情讓我怎麼安排呢?”

專家:年假可以攢!但是有一點要注意

專家表示, 年休假在一個年度內可以集中安排, 也可以分段安排, 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但是用人單位因生產、工作特點確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職工年休假的, 可以跨一個年度安排。 也就是說, 如果今年的年假沒休, 可以延長到明年再休, 但只能跨一年, 把三年或三年以上的年假攢到一起休是不可以的。 當然, 這也需要用人單位的許可。

這種情況下, 公司可拒絕年假申請

根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的規定, 企業可根據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 並考慮職工本人意願, 統籌安排職工年休假。 也就是說, 企業可以在不影響正常生產秩序的情況下安排職工年休假, 但是如果遇到大家都同時請假, 或者某個崗位員工休長假就無法正常運轉, 影響了企業的正常生產秩序, 企業可以不批准員工的年假申請。

避免以下情況可以順利休假

雖然我國規定員工連續工作滿一年就可以休年假, 但這並不意味著年假想休就能休。 如果平時病假、事假休多了, 也會影響年假的。

按照規定,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 其休假天數多於年休假天數的;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 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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