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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最嚴交規來襲?你被忽悠了嗎

每逢歲末年初, 各種關於最新最嚴交規的資訊就會攻佔朋友圈。

然而, 這次“2018新規”文章基本套路也依舊是拼湊一下過往的交規, 再包裝一下用詞, 就成了“史上最嚴的XXX!”, 用來消費車友注意力, 一波波流言蜚語, 肆虐整個朋友圈, 真假莫辨。

這個套路已經忽悠了一波又一波的吃瓜車友, 比如本次流傳最廣的2018最嚴新規版本裡, 必然會提到的“A1、A2、A3、B1、B2駕照列入降級範圍”, “新車6年免檢”等, 這些都是之前已經出臺的交規, 好嗎?

交規每年哪來那麼多的調整呢?

還有一些版本, 屬於解讀法規不嚴謹, 比如之前的流傳甚廣的“2018年年檢每車必須配備反光背心1件, 否則不能通過年檢”的規則, 遭到了廣大車友吐槽說到底要買什麼款式才能通過年檢?

這次的所謂的新規, 其實源於由國家質檢總局和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聯合發佈的《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GB 7258-2017), 於2018年1月1日起實施, 新標準的調整項目設置有過渡期, 部分標準延後13個月、25個月和37個月實施。

通閱這份檔, 相比於2012版, 新標準調整和修改內容超過150項, 在所有調整的內容中, 其中有不少跟車友密切相關的政策調整。

小酷收集梳理了一些交管部門或有關部門比較權威的解讀, 就幾個車友比較關心, 或可能會被混淆真假的規定來說一下。

1、2018年強制安裝電子車牌?

電子車牌, 電子標識也叫汽車電子身份證、俗稱“電子車牌”。

各位車主都很關心這個問題, 為什麼?因為安裝了電子車牌, 各位車主違章被抓的幾率大大的提升了。

關於電子車牌的新聞, 各個自媒體中不乏出現“2018年將強制安裝電子車牌, 否則罰款500元”之類的字眼。

其實, 它發起于國標委2014年11月頒佈的《汽車電子標識通用技術條件》徵求意見稿, 從2015年開始, 先後在無錫、深圳、北京進行試點, 主要對象是公車。

國家標準《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GB7258-2017)僅對電子標識安裝的“微波視窗”進行相關技術要求規範,

要求2019年1月1日開始生產的新車要設置“微波視窗”, 但並不表示汽車出廠時要安裝電子標識, 電子標識的安裝環節有待相關法律法規、技術標準或規範性檔進行進一步明確。

目前, 並沒有2018年全部車主強制安裝的說法, 但是在全國推廣是趨勢。

2、反光背心成車內強制配備, 否則不能過年檢?

對於2018年1月1日起新出廠的汽車, 《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要求汽車生產廠家在新車出廠時配備反光背心, 對2018年1月1日之前已出廠但尚未登記上牌的汽車, 以及在用的汽車, 並沒有提出配備反光背心的要求。

不過呢, 小酷建議各位車主還是配備一件, 保證汽車在夜間、黃昏、雨霧天等低能見度下發生故障或其他意外情況時, 提升駕駛人下車在道路上行動時的可視認性,防止次生事故的發生,這對於提高車主的安全有好處。

小酷特定的去查了一下,淘寶20多塊錢包郵,真心不貴。

3、車標需與品牌相符

一輛極光撞了一輛卡宴,兩個車主都嚇傻了,下車一看,雙方都長出了一口氣,原來是陸風X7和眾泰SR9。

這種嚇人的事情,以後在路上不太會發生了,各位車主請放心。

新規定明確表明“機動車在車身前部外表面的易見部位上應至少裝置一個能永久保持的、與車輛品牌相適應的商標或廠標”,與舊標準不同的是,新標準強調了與“車輛品牌適應的”。

對於熱衷於換標玩的車主而言,不算是太好消息。

4、需配備標準三點式安全帶等配置

廠家為節省成本,後排中間位置一般配備兩點式安全帶,新標準要求所有位置必須提供三點式安全帶;電動車窗必須具備防夾功能;乘用車需配備能記錄碰撞等特定事件發生時的車輛行駛速度、制動狀態等資料資訊的事件資料記錄系統(EDR),或是車載視頻行駛記錄等,以提升交通事故的可追溯性,行車記錄儀將是標配而不是選配了。

這些標準的要求實施物件都是車企,不是車主。

5、新能源汽車需配備信號功能裝置

相比傳統的燃油車,電動車沒有了發動機的噪音,但是也不可避免的存在安全隱患。

新標準將純電動車、插電混動等新能源車單列,就行駛安全、行駛性能方面進行技術要求。其中,當車輛起步且車速低於20km/h時,應能給車外人員發出適當的提示性聲響。當車輛發生漏電情況時,應通過一個明顯的信號裝置提示駕駛人。同時,車輛應該具備能切斷動力電路的功能,避免產生二次交通事故。

另外再說一下跟這個檔沒有關係的規則,但跟準備2018年購車的車主錢包息息相關,那就是小排量汽車購置稅的政策。

6、小排量車購置稅優惠取消

當然,這個政策雖然出臺,但是購置稅優惠也並非一定不能享受,可能有些車企為了衝量,也許會對車主進行補貼,豪氣的將購置稅替消費者出了,各位准車主要多關注各大車企的行銷活動。

7、結語

總的來說,新標準的出臺,對造車、用車、行人安全都做了更為細緻的考量和要求,尤其是對主機廠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這些都是消費者准車主的利好消息,意味著消費者在2018年就能買到更安全的車子了。但是在售價方面,因為添加了小部分安全配置,在價格上是否稍有提升,就未為可知。

提升駕駛人下車在道路上行動時的可視認性,防止次生事故的發生,這對於提高車主的安全有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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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車標需與品牌相符

一輛極光撞了一輛卡宴,兩個車主都嚇傻了,下車一看,雙方都長出了一口氣,原來是陸風X7和眾泰SR9。

這種嚇人的事情,以後在路上不太會發生了,各位車主請放心。

新規定明確表明“機動車在車身前部外表面的易見部位上應至少裝置一個能永久保持的、與車輛品牌相適應的商標或廠標”,與舊標準不同的是,新標準強調了與“車輛品牌適應的”。

對於熱衷於換標玩的車主而言,不算是太好消息。

4、需配備標準三點式安全帶等配置

廠家為節省成本,後排中間位置一般配備兩點式安全帶,新標準要求所有位置必須提供三點式安全帶;電動車窗必須具備防夾功能;乘用車需配備能記錄碰撞等特定事件發生時的車輛行駛速度、制動狀態等資料資訊的事件資料記錄系統(EDR),或是車載視頻行駛記錄等,以提升交通事故的可追溯性,行車記錄儀將是標配而不是選配了。

這些標準的要求實施物件都是車企,不是車主。

5、新能源汽車需配備信號功能裝置

相比傳統的燃油車,電動車沒有了發動機的噪音,但是也不可避免的存在安全隱患。

新標準將純電動車、插電混動等新能源車單列,就行駛安全、行駛性能方面進行技術要求。其中,當車輛起步且車速低於20km/h時,應能給車外人員發出適當的提示性聲響。當車輛發生漏電情況時,應通過一個明顯的信號裝置提示駕駛人。同時,車輛應該具備能切斷動力電路的功能,避免產生二次交通事故。

另外再說一下跟這個檔沒有關係的規則,但跟準備2018年購車的車主錢包息息相關,那就是小排量汽車購置稅的政策。

6、小排量車購置稅優惠取消

當然,這個政策雖然出臺,但是購置稅優惠也並非一定不能享受,可能有些車企為了衝量,也許會對車主進行補貼,豪氣的將購置稅替消費者出了,各位准車主要多關注各大車企的行銷活動。

7、結語

總的來說,新標準的出臺,對造車、用車、行人安全都做了更為細緻的考量和要求,尤其是對主機廠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這些都是消費者准車主的利好消息,意味著消費者在2018年就能買到更安全的車子了。但是在售價方面,因為添加了小部分安全配置,在價格上是否稍有提升,就未為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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