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在社區裡看見一群孩子在玩。 一個2歲的孩子俄然向一個6歲孩子走去, 伸手去拿6歲孩子死後的小汽車。 那個小汽車好像是別的一個孩子的,
兩個孩子的家長都在旁邊, 2歲孩子媽媽一直在重視, 可是沒有幹與。 而6歲孩子的奶奶卻不淡定了, 開端對著2歲孩子喊:“嘿嘿嘿!”見這樣喊無效, 就開端拍2歲孩子的頭, 說:“是你的嗎?是你的嗎就搶?”這時6歲孩子的好朋友也過來幫助了, 邊喊“別搶”邊伸手。
2歲孩子總算鬆手拋棄了, 6歲孩子趕忙把小汽車藏在死後。 2歲孩子媽媽過來, 問自己孩子:“這是誰的小汽車呀?”孩子答覆:“姐姐。 ”然後撲到媽媽懷裡。 媽媽就帶孩子到旁邊玩去了。
我看著整個通過,
帶過孩子的人都知道, 小孩子直接彼此爭搶玩具就常常發作的事。 尤其是3歲以下的孩子沒有物權認識,
只需孩子不打人或許沒有被打, 家長都不必管。 小孩子之間, 剛才還是好朋友, 一會兒就因為玩具爭搶起來, 風雲往後, 馬上又開心腸一同玩了。 一會兒你搶我的玩具, 一會兒我搶你的玩具, 不存在誰吃虧誰佔便宜。 反而在這個爭搶的過程中, 訓練了孩子處理人際關心的才能。
有的孩子特別謙讓, 他人搶自己的玩具就讓給他人玩, 與世無爭。 有的孩子會交流, 平和處理。 有的孩子就是很想玩那個玩具, 表現出執著。 無論是怎樣處理, 孩子自己都會有領會, 他自己會知道怎樣的處理方式作用更好。
可悲的是, 許多家長用大人的思想去處理孩子爭搶玩具的工作。
有的家長為了表現出自己有本質, 一定要讓自己的孩子共用。 家長以為“共用”是個好品質。 可是孩子長時間得不到滿意, 心思更簡單出現問題。 他會覺得媽媽不愛我, 媽媽愛他人。 小孩子的判別標準就是這樣, 媽媽把玩具給誰就是愛誰。 這樣的孩子越是覺得自己沒有滿意, 就越想佔有,
其實何須勞累不討好呢?家長只需在旁邊看著, 確保自己的孩子不受傷就是最好的處理方式。 孩子的生長, 需求孩子自己去閱歷, 自己去體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