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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新政策:謹防“開門紅”式銷售誤導,保監會連發百萬罰單

臨近歲末年初, 騙子百出。

就要過大年了, 保險公司一般都會有一大波開門紅的產品推出。

作為消費者群眾真的要擦亮自己的雙眼, 謹防錯誤投資風險。

“開門紅”是現有銷售行業中特有的一個銷售節點, 為促進產品的銷售, 在此期間產品的宣傳推廣以及銷售推動力度相對較大。

目前市場上可供選擇的保險保障產品越來越多, 廣大消費者在選購“開門紅”保險產品時, 要謹防風險。

2017年是保險行業的監管大年, 保監系統全年罰單開了910張罰金一共超過1.1億元。 2018年開年, 監管層延續去年的強監管風格:

1.“283號檔”元旦前夕發佈

元旦前夕, 保監會發佈《關於組織開展人身保險治理銷售亂象打擊非法經營專項行動的通知》(下稱“保監會283號文”)。

業內人士認為, 從具體行動來看, 銀郵管道是“治亂打非”行動盯防的重點;從時點來看, 該專項行動針對開門紅時期的意圖較為明顯。

2.新年僅2天開出13張罰單、罰款350萬元

新年僅兩天, 保監系統就開出13張行政處罰決定書, 涉及9家保險機構, 15名相關負責人, 合計罰款350萬元, 其中, 保險機構被罰款257萬元、相關負責人被罰款93.5萬元。

3、強監管、不止步

近期, 保監會副主席陳文輝同部分保險公司負責人座談會上公開表示, 保監會將進一步強化監管力度, 有效彌補制度短板, 織牢織密制度籠子, 堅決打擊違法違規行為, 大力治理保險市場亂象, 切實防範和平穩處置市場風險, 深化保險監管和市場改革;將進一步強化政策導向, 在市場准入、股權管理、高管任職方面採取有效措施,

讓具有風險意識、工匠精神、創新精神和穩健經營的保險企業家大有作為, 讓那些資本獵人、市場炒家無處遁形。

保險是個好東西, 但是很容易被玩壞。 有了強監管, 大家要給保險更多信心哦!

中國保監會保險消費者權益保護局發文提醒大家

一:謹防“炒停”行銷。

保監會在《人身保險公司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管理辦法》中規定:保險公司決定在部分區域停止使用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的, 不得以停止使用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進行宣傳和銷售誤導。

二:謹防誇大宣傳。

為獲公司高額獎勵,有的銷售人員利用活動期間的產品銷售政策誇大宣傳,違背保險最大誠信原則。

比如:在介紹分紅型、投資連結型、萬能型等人身保險新型產品時,存在以歷史較高收益率進行披露、承諾保證收益等誇大宣傳或不實宣傳的行為,進而誤導消費者投保。

對於分紅型、投資連結型、萬能型等人身保險新型產品

消費者應瞭解以下內容:

1.分紅保險未來紅利分配水準是不確定的:

2.投資連結保險未來投資回報具有不確定性,甚至可能虧損;

3.萬能保險最低保證利率之上的投資收益不確定;

4.投資連結保險和萬能保險可能要收取初始費用、死亡風險保險費、保單管理費、手續費、退保費等費用,具體以合同約定為准。

另外,《中國保監會關於規範人身保險公司產品開發設計行為的通知》要求:保險公司不得以附加險形式設計萬能型保險產品或投資連結型保險產品。

為獲公司高額獎勵,有的銷售人員利用活動期間的產品銷售政策誇大宣傳,違背保險最大誠信原則。

比如:在介紹分紅型、投資連結型、萬能型等人身保險新型產品時,存在以歷史較高收益率進行披露、承諾保證收益等誇大宣傳或不實宣傳的行為,進而誤導消費者投保。

對於分紅型、投資連結型、萬能型等人身保險新型產品

消費者應瞭解以下內容:

1.分紅保險未來紅利分配水準是不確定的:

2.投資連結保險未來投資回報具有不確定性,甚至可能虧損;

3.萬能保險最低保證利率之上的投資收益不確定;

4.投資連結保險和萬能保險可能要收取初始費用、死亡風險保險費、保單管理費、手續費、退保費等費用,具體以合同約定為准。

另外,《中國保監會關於規範人身保險公司產品開發設計行為的通知》要求:保險公司不得以附加險形式設計萬能型保險產品或投資連結型保險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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