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0日, 合肥某社區出現了這樣一封倡議書:一業主表示, 因夫人懷孕, 為了孕婦和孩子的健康, 建議小群其他住戶把自家的寵物暫時或永久送走,
先不論倡議書中對於養貓狗會有害對孕婦和嬰兒的健康的觀點是否科學, 也不論對其他住戶不要在公共場合遛狗的請求是否合理, 單單就“我妻子懷孕了, 因此全社區都不能出現寵物”這一邏輯來說, 其實是種“寬以律己, 嚴以待人”的態度。
首先, 這封倡議書之所以能夠引起大眾的熱議和不滿, 是因為妻子懷孕是私事, 而社區卻是公共場合, 這名住戶因為一件自家的私事而要求其他人都放棄自己的權利來無條件地遷就自己, 並且對他人提出嚴苛而無理的要求, 可謂是“嚴以待人”。 而從他自身來說, 正如網友所言,
前段時間引發熱議的女子“高鐵扒門”事件也是類似的道理, 女子為了滿足自己一個人的利益而漠視規則, 阻撓列車發車, 犧牲了大多數人的利益, 這也是“寬以律己, 嚴以待人”的表現。 同樣為了一己私利, 一個制定規則要求他人共同遵守, 一個罔顧規則漠視法律, 這種態度往小了說是以自我為中心, 是利己主義者損人利己的內在邏輯, 但究其本質,
能做到古人所力求的嚴以律己, 寬以待人的人少之又少, 而秉承著“寬以律己, 嚴以待人”這一雙重標準的人卻越來越多。 有的時候, 那些一味遷就自己而苛責他人的人並沒有意識到自己的行為自私且無理, 只是由於太汲汲於私利而忽視了他人的正當需求。 社會是由一個個的個體聯結而成的, 並不會單為每一個人或事物而運轉。 因此, 每個人都應當明確自己的權利邊界, 即使做不到嚴以律己, 寬以待人, 也至少不能放鬆對自己的義務要求而一味地去要求別人。
文/顧欣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