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中共延安市委辦公室、延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了《關於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的通知, 要求各縣(區)委、縣(區)政府, 市委和市級國家機關各部門, 各人民團體, 認真貫徹落實該《方案》, 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
該《方案》堅持党的領導、依法實施、政府主導與社會聯動、資訊共用與聯合懲戒的原則, 旨在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推進社會誠信體系建設和信用資訊共用, 加大對市、縣(區)法院執行工作的支持力度,
該《方案》要求, 加強對失信資訊的公開和推送, 實施信用資訊共用, 進一步完善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長效機制。 通過加快推進網路執行查控系統建設、拓展執行查控措施、完善遠端執行指揮系統, 進一步提高執行查控能力;從完善失信名單納入、確保失信名單資訊準確規範、完善風險提示、遮罩失信名單資訊、解除懲戒措施等方面進一步完善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制度;通過加強執行聯動機制、落實綜治考核責任等措施進一步完善黨政機關支持法院執行工作制度。
該《方案》要求, 各縣(區)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工作, 進一步加大對市、縣(區)法院解決執行難工作的配合和支持力度, 配齊配強執行隊伍, 確保各項規定落到實處。 市、縣(區)委政法委要牽頭建立和完善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部門聯席會議制度, 形成常態化工作機制, 促進該項工作順利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