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 集體土地的所有權歸集體經濟組織所有, 宅基地是集體土地中被農戶或個人用作住宅基地而佔有、利用的部分, 也就是村裡用於建設房屋住宅的土地, 村裡人如果想要蓋房子, 就必須先取得宅基地的使用權。 換句話說, 對農戶來說, 自己是只有宅基地的使用權而無所有權的。
那麼在這種情況下, 當農民朋友遭遇宅基地徵收時, 往往會生出一個疑問, 這塊地是自己依法經批准取得的用來蓋房子住人的, 現在這塊地被國家徵收了, 那這部分土地徵收補償費用是歸我, 即使用權人所有,
接下來, 京尚拆遷律師就來為大家解答這些關於宅基地徵收的問題。
首先, 宅基地徵收補償歸誰。
儘管宅基地(集體土地)所有權歸集體所有, 但是並不意味著土地徵收補償就應當歸村集體所有並由村委會自主分配使用,
京尚拆遷律師提醒被征地農民, 遇到徵收方以種種理由告知“這部分補償沒有”的時候, 一定要提高警惕, 自己不清楚的一定要諮詢專業拆遷律師, 不要稀裡糊塗就聽信徵收方的說辭, 少了應有的補償。
其次, 一戶多宅有沒有補償。
根據《土地管理法》規定, 一戶農村家庭只能申請使用一處宅基地, 用於建房居住使用, 且宅基地面積不能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
實際上, 並不是只要宅基地多於一處就一定會被認定為違法占地, 而是應當綜合各方面情況進行認定。 對於宅基地數量多於一處但總面積之和不超過地方標準的, 應當按照合法用地進行認定和補償;對於因歷史原因、合法買賣、繼承或管理部門銜接問題造成的一戶多宅, 也要根據實際情況來給予補償。
京尚拆遷律師提醒被徵收人注意, 實踐中有很多案例就是地方政府在徵收過程中為了加快徵收進度、壓低徵收價格主觀武斷地將被徵收人的合法宅基地認定為違法占地。
如果徵收方直接以你的宅基地數量或面積超過規定標準為由拒不給予補償的,
最後, 宅基地證沒有了還能不能拿到補償。
很多農村宅基地房的修建已經有很長的年頭, 有些農戶在宅基地徵收時找不到宅基地證, 其中一部分是因為自己保管不當丟失的, 但更多的是因為地方管理不規範等歷史遺留問題造成的證件缺失。
對此, 徵收方不應該“一刀切”式地認為沒有宅基地使用權證就是違法占地, 就不予補償或壓低補償標準, 而是應該客觀地正視這個農村普遍存在的問題。 如果有被徵收人在宅基地徵收時找不到相應的證件,
談到土地房屋徵收拆遷, 其中的細節性問題還有很多, 尤其是涉及具體的糾紛案件時, 必須要根據實際情況具體分析和應對。 京尚拆遷律師希望能通過自己的力量, 讓大家對土地房屋徵收拆遷有一個最基本的瞭解, 能夠在遇到問題的第一時間不會因為驚慌而做出不利於維權的舉動。
如果大家遇到了土地房屋徵收拆遷糾紛, 不要慌亂, 具體問題一定要及時諮詢專業律師, 希望大家都能把握好維權的黃金時機, 並在專業拆遷律師的幫助下取得應有的補償。
並在專業拆遷律師的幫助下取得應有的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