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六年免檢政策已經實施很長一段時間了,
但仍然有一些“馬大哈”車主忘記“兩年領標”這碼事兒,
一些駕駛人認為只要駕車遵紀守法,
不被交警攔檢,
漏檢幾天無所謂,
方便的時候補上就可以了。
但隨著交管部門緝查布控系統等高科技手段的普及應用,
讓這些駕駛人的僥倖行為不再成為可能。
交管部門提示,
車輛定期接受檢測是《道路交通安全法》明文規定的,
車主應當嚴格按照行駛證上載明的檢測期限定期年檢。
1月5日9時30分左右,
在大寺開發區工作的劉先生下夜班駕車回家,
途經南京路河北路交口時被交警攔下,
劉先生起初非常納悶,
自己駕車一向遵守交通法規,
當時也沒有違法行為,
自己當天也不限號,
這麼多車都不管,
為啥偏偏把自己攔下來?交警要求劉先生出示駕駛證、行駛證,
經過查詢後告知其車輛屬於六年免檢車輛,
但行駛證上顯示應當在2017年9月30日前領取年檢標誌,
由於劉先生一直沒有申領年檢標誌,
依照違反“上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按規定接受安全技術檢測”,
對其處以200元罰款、記3分的處罰。
對此,
劉先生表示:“自己平時在開發區上班工作比較忙,
自己知道車輛六年免檢,
但是兩年必須領年檢標的規定確實是忘在腦後,
要不是被交警攔下,
自己肯定想不起來這碼事兒,
還真得抓緊去年檢領標了,
不然天天開著漏檢車,
心裡也不踏實。
”交警泰安道大隊副大隊長王強表示,
自從交管局緝查布控系統上線以來,
每天都會發現並查處駕駛漏檢車上路的駕駛人,
以南京路河北路交口崗為例,
日均查處漏檢車輛駕駛人15人次,
一方面證明部分駕駛人忽視法律規定的定期領年檢標的規定;另一方面顯示了高科技裝備在查處交通違法行為領域的優勢,
現在只要是車輛經過有電子員警的路口,
緝查布控系統就會讀取該車輛的資訊並與資料庫核查,
一旦車輛有漏檢漏驗、涉牌涉證、涉嫌盜搶等違法行為,
系統會第一時間通知路面執勤交警予以攔檢,
讓交通違法行為無處遁形。
另外,
交管部門再次提示廣大車主,
符合“6年免檢”政策的車輛,
應每兩年到交警各支隊安監車務大廳、車管所及各分所申領檢驗合格標誌,
必須攜帶的三樣證件分別是車主身份證、行駛證、在保險期限內的交強險保單。
(焦軒 徐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