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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駕平臺出“代喝酒”服務 稱有意外“後果自負”

近日,代駕軟體e代駕宣佈上線“e代喝”服務,該服務上線至今,已經覆蓋北京、上海、廣州等全國一線二線36個城市。 此消息一出,眾多網友紛紛感歎,此前網上流傳的代喝酒段子真的變成了現實。

但同時,也有不少聲音對代喝酒服務心存疑慮,代人喝酒可能會面臨一些人身健康或安全方面的隱患,那麼平臺上線“e代喝”是否有相應的保障。 對此,北京青年報記者從平臺方瞭解到,平臺對供需雙方並沒有約束,具體的價格和補充協議由雙方溝通商議。

填個資料就可成“代喝牛人”

日前,北青報記者下載並打開e代駕APP用戶端後看到,其服務欄確實多出了一項“代喝”服務。 介紹頁面顯示:“e代喝,一款征服酒局的利器。 ”但是這個功能尚無法直接在軟體中使用,需要將連結分享至微信中體驗。

在打開連結之後,使用者可以選擇是否允許使用當前的位置。 隨後就可以點擊“找人代喝”。

而找人代喝還能根據不同的類別進行針對性尋找,如“按酒量”、“按標籤”、“按距離”等。

北青報記者搜索發現,根據定位能夠找到附近數十名代喝使用者,每個使用者的資訊除了昵稱之外,分別是啤酒、紅酒和白酒的酒量,有需求的人可以通過“給ta留言”與之取得聯繫。

此外,該服務還有“我也能喝”選項,使用者在填寫昵稱、位址、性別和酒量等資訊後,就完成了資料註冊,隨即就能成為“代喝牛人”。

此功能一經上線,不少網友紛紛感慨,段子手口中的創意竟然真的變成了現實。 但在調侃之餘,更多的聲音則是在擔心“代喝”的風險:“萬一喝酒時出現了問題,誰來負責?平臺方是否有規範的條款作為約束?”

平臺稱發生意外“後果自負”

網友小川在使用“e代喝”時發現,找到代其喝酒的物件並不容易。

小川曾嘗試通過“e代喝”的聊天功能與周圍近20位代喝牛人聯繫,一兩天后竟無一人回復消息。 這讓小川懷疑,e代喝的存在是否形同虛設。

在註冊成為“代喝牛人”時,用戶無需實名制,位址、性別和酒量等資訊均可以自行填寫。 這讓小川有些疑慮,“我不能確定這些資訊是否真實,特別是至關重要的酒量,那些自稱能喝三斤白酒的,酒量是否要通過e代喝測試?但看這些資訊確實無法放心地下單找人代喝。 ”

針對網友的疑問,北青報記者聯繫到e代駕方的工作人員,對方表示,“e代喝”只是一個交流溝通的管道,目的是為有“代喝”需求的用戶提供便利。 如果使用者們需要找代喝,可以根據自己需求與代喝方溝通聯繫。

“如果發生意外,一切後果由用戶自己承擔解決,和平臺無任何關係。 ”

律師稱平臺有相應的監管責任

e代駕曾在推出代喝功能之初表示,“e代喝”事實上是以LBS(基於位置服務)定位為基礎,以多種交友策略為形式打造的一個社交入口。 但這一初衷並未在“e代喝”平臺上有任何文字作為提示。

對於網友關注的“e代喝”平臺方是否要為可能發生的風險承擔責任的問題,京都律師事務所律師常莎表示,如果e代駕上線的代喝業務,只是提供一個平臺,並且不收取任何費用,那麼當事人在平臺上溝通交流後,是否願意代他人喝酒,是否簽訂代喝酒協議,是當事人雙方自己的意願。 如果發生人身傷害,應當根據雙方的協定,以及是否存在強迫性勸酒,酒後進行駕車、游泳、劇烈運動未加以勸阻等侵權責任法認定的侵權行為綜合判斷。

但這並不意味著e代駕完全可以規避任何責任。 《民法總則》有規定,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不得違反法律,不得違背公序良俗。 因此,e代駕有責任對通過平臺進行的活動進行監管,一旦發現違背公序良俗的情況,應當採取相關措施,否則也需要視情況承擔相應的責任。

同時,一個需要明確的問題是,雙方簽訂的代喝協議是否有效?雇用一方是否有義務調查對方是否具有酒量,以及是否存在不能喝酒,或因喝酒可能導致的疾病?常莎認為,雙方的協議只要不違反《合同法》的相關規定,不違背國家利益、公共利益、第三人利益,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禁止性規定,不違反公序良俗,則應認定合同有效。

但常莎律師提醒,受雇方作為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應當對自己的能力做出理性的判斷,如果明知自己不能喝卻仍替人喝酒,則應當認為是一種自甘風險的行為。作為雇用方,如果不存在侵權行為,則不應當承擔相關的法律風險。

但常莎律師提醒,受雇方作為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應當對自己的能力做出理性的判斷,如果明知自己不能喝卻仍替人喝酒,則應當認為是一種自甘風險的行為。作為雇用方,如果不存在侵權行為,則不應當承擔相關的法律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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