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斯金燕
(浙江省嵊州市檢察院)
來源 | 正義網(微信ID:jcrb_zyw)
“檢察官, 我現在人在北京, 已經快90歲了。 我把這麼多錢借給我侄子, 法院也判了我贏,
“檢察官, 這些官司肯定是假的, 他們都是我侄子的親戚, 肯定和我侄子串通好了, 想來分法院執行的錢……”
2016年1月, 88歲的老人李仲倫通過信件的方式, 向我們寄來了5份民事調解書和申訴書。 調解書顯示的被告都是一位元名叫李波(化名)的人, 原告有周松、周梅、章英、葛錦、王建(均化名)五人, 都是民間借貸糾紛, 涉及金額高達67萬元。
雖然只是封來信, 但我們很重視。 經聯繫老人我們得知, 他是李波的大伯, 之前曾借給侄子30萬元錢做生意。 大伯控告侄子, 這是怎麼回事?
原來, 李波借了錢後遲遲不還, 大伯沒辦法把他告上了法院。 後來法院判決下來了, 且已到了執行階段, 李波的房產也被拍賣了。
我和科長項素芳對5個案卷審查發現, 這些案件均在同一時期起訴至法院, 且都是當天達成調解, 順利的出乎意料。 再仔細審查後, 我們認為章英、葛錦虛假訴訟的可能性並不大, 因為兩人有借條、銀行轉帳憑證, 兩人也能相互印證曾各借款給李波六萬元, 這在後來和他們的談話中也得以證實。 於是, 我們把懷疑的物件鎖定在了另外三人身上。
通過案卷中對借款事實的描述, 我們調取了相關證據資料, 發現了一些線索。 為了能夠在抗訴再審中“一錘定音”,
“他們是我的親人, 幫助過我。 尤其是周梅, 她是我丈母娘, 一直幫我帶孩子。 我欠了那麼多錢, 房子也賣了, 所以我想通過這個辦法拿點錢謝謝她。 ”再審庭審中, 李波對合議庭說。
確實, 懂得回報沒有錯, 但怎能以傷害曾傾囊相助過的人為代價!最終, 法院撤銷了兩份虛假的民事調解書, 駁回了原審原告周梅釵和周松釵的起訴, 40萬元的虛假借款的算盤落空。
88歲的老人終於可以拿回屬於自己的錢。 作為從事民事行政檢察工作的我,
我想, 通過辦案, 還給他們真相, 還給他們誠信, 這便是我們的價值所在。
本期編輯 | 張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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