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 簡單舉一個詭辯術的例子:
比如張三說:天是藍的。
李四就說:晚上是黑的!
張三說:黑色和藍色是一樣的。
李四說:黑字有12劃,
然後, 聽眾就有可能一眼就看出張三錯了, 畢竟“集體無意識”。
但是, 李四其實明顯已經偷換概念, 攻擊的完全不是張三原來的主張了。
利用詭辯術的“三段論”。 先列出第一段。 隱藏第二段, 轉移注意力, 說別的, 慢慢隨口呈現第二段, 讓對方在不防備的情況下, 承認你的第二段。 然後你誇張地指出張三承認過第一段, 剛剛他又承認了第二段, 那麼聽眾們, 你們還不能得出第三段嗎?
這種辯術非常強大, 是古希臘哲學家慣用的伎倆, 制對方于死地, 毫無反擊的餘地。 如果張三要急著澄清, 那他在聽眾前就顯得非常狼狽, 你就贏了。
總之, 詭辯術其實不是感性不感性的問題, 硬要說的話, 其實是非常理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