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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社會有五個男人也裹腳,最後一個很悲催,被押往刑場直接剮掉!

舊社會的時候, 有三大陋習:打麻將、抽大煙和纏足。 小編今天不說前兩種陋習, 今天單說一說纏足。 這個陋習, 殘害婦女, 是將婦女禁錮在家庭中的一項“臭名昭著”的害人把戲。 過去婦女纏足時, 需要用熱水將腳骨泡軟, 在腳底抹上明礬水, 然後再用細長的裹腳布, 將“玉足”一層層地纏起來。

可以說, 纏足的痛苦, 堪比受刑。 面對士大夫們對“纏足”的讚譽, 李汝珍在《鏡花緣》一書中, 用林之洋在女兒國被纏足裹腳, 吃盡了苦頭的情節, 來抒寫他對女子的同情, 並鞭撻了這種不得人心的陋習。

小編今天長話短說, 纏足之害, 不僅毒害婦女, 而且殘害男人, 在歷史典籍的記載中, 還有五個男人曾經因為這樣、那樣的原因被裹足, 還有一個男人因為裹足後, 幹了一件人神共憤的事, 而被淩遲的慘劇, 您想要知道事情的真相, 那就讓小編為您一一揭秘。

1、悍妻逼其纏足

刁妻的可怕在於, 你打不得, 罵不得, 恭敬不得, 也疏遠不得。 《葑菲聞見錄》中記載, 一個男子娶妻後, 妻子怕他流連于煙花柳巷, 就想出了給丈夫纏足的“損招”, 結果將自己的丈夫, 搞成了一個假女人。

2、纏足的男孩好養活

袁枚在《隨園筆記》中, 記錄了這樣一個故事:雲南有一個緬谷,

緬谷有一個秀才, 這個秀才他父母生下了他之後, 為了好養活, 就給他穿耳纏足了, 直到了考中了秀才, 才讓他丟了耳環和裹腳布。

3、為了做生意方便

在清朝的京城有一個專賣女性用品的商店, 店主為了好做生意, 便自覺纏足, 並打扮成女性,

如此敬業的精神, 確實值得人“敬佩”, 可是將賺錢的快樂和纏足的痛苦比較一下, 還是覺得後面的纏足更讓人難以忍受。

4、為了唱戲方便, 自覺纏足

清朝的時候, 是不允許男女演員同台唱戲的。 根據《清代聲色志》記載, 男演員們為了更好地演好旦角, 他們就開始自覺地纏足。 想一想, 這樣的演員, 真的是太敬業了, 如此敬業又何必唱戲(古代唱戲為下三濫)?相信他幹什麼都能取得巨大的成功!

5、因為裹腳扮女性而被淩遲

明朝成化的時候, 有一個名叫桑沖的男子, 他男生女貌, 而且言談舉止, 也非常像是女子。 這小子不學好, 反而對玩弄女性有超強的興趣, 他隨後纏足, 並學會了一手非常好的針線活兒, 他就開始了行走閨房, 教未出嫁的女孩子針線活兒, 傍晚留宿, 就借機玩弄女性。 桑沖後來壞事幹多了, 被人舉報, 押送官府, 而被淩遲處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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