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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改革掠影:人文主義、奥古斯丁、唯名論

作者:丹·博文 譯者:王一轉自:真理與生命

哲學園鳴謝

丹·博文(Mr.Dan Borvan)牛津大學教會歷史博士, 畢業于加州威敏斯特神學院, 道學與歷史神學碩士。

中世紀教會有兩根支柱:彌撒和教宗, 即敬拜和權力。 這兩大支柱把全歐洲統一。 然而, 到了十六世紀初, 一位德國胖子修士酗酒過度、口出狂言、拎起斧子砍向這兩根支柱。 在瞭解馬丁路德本人之前, 我們先來簡單看看影響路德改革的三大因素。

人文主義

沒有人文主義, 就沒有宗教改革。 人文主義(Humanism)其實是文藝復興(Renaissance)的另一種說法。 在文藝復興時期, 人文主義這個標籤是指不同於法律或醫藥的學科。 文藝復興的人文主義與今天的世俗人文主義迥然不同。 今天的世俗人文主義是一整套否定超自然實存的倫理系統。 世俗人文主義要把現實禁錮在物質的範疇內。

文藝復興更準確的解釋是恢復優雅修辭、改革道德、重尋人類文明的來源。

拉丁文ad fontes意思是“回到源頭”。 文藝復興的人文主義試圖回到古希臘和古羅馬的文明高度, 回溯到人類的黃金時代。 他們認為古代文明是理想的, 因此他們追求藝術、建築、文學、哲學、詩歌、法律。 柏拉圖、亞里斯多德、西塞羅等人的作品在文藝復興時期第一次被視為經典。 他們並非單純的套用古代的模式, 而是把古希臘-羅馬文明當作典範, 試圖在當時所處的獨特歷史語境達到同樣的高度。

文藝復興的人文主義者們清楚知道, 他們與古典模範之間有著一道鴻溝:中世紀時期。 中世紀這個詞正是這些人文主義者們發明的。 他們鄙視中世紀, 詬病其缺乏才智與文化的進步。 他們試圖通過歷史批判以及對文本的歷史性/批判性的解讀來超越中世紀時期,

回到古典時期。 在此之前, 學者們通常都預設文本的真實性。 而人文主義則非常嚴謹, 通過檢驗筆跡、文法使用、寫作風格、內容、外部驗證等來評估文本的真實性。 他們發展出一套處理歷史的批判性方法, 與中世紀學者形成鮮明對比。 宗教改革家們就使用這些文本解釋方法來處理聖經經文。 他們不認為中世紀神學家的聖經注釋是可信的。 他們希望親自弄明白聖經到底在講什麼。

我們今天的文化總是試圖尋找新鮮事物, 但是文藝復興時期的人文主義者相信回到歷史、回到古希臘-羅馬時期, 才能找到通往知識的路。 不僅在哲學、文學、修辭學等領域, 甚至在數學和自然科學領域也是如此。

當然, 對於神學來說更是如此。 富有改革思想的基督徒, 不論是人文主義者還是非人文主義者, 都看出十六時期早期的教會已經腐敗墮落。 改革教會的辦法就是重新回到早期教父們的神學和屬靈觀。 早期教父指的是第五世紀前後的基督教神學家。 其中, 奥古斯丁則可以說是最具影響力的一位。 宗教改革運動則可稱為一場為奥古斯丁而打的仗。

奥古斯丁

奥古斯丁生於354年, 卒於430年, 曾在北非任職希波的主教。 你們應該知道, 奥古斯丁是在米蘭信主的, 他在米蘭主教安布羅修的手下受洗。 這裡我們沒有時間把他一生都講完, 但是他的確是教會歷史中不可忽視的人物。 想要瞭解奥古斯丁,

最好的切入點應該是他的《懺悔錄》了。 這本書可以說是他屬靈生命的自傳。 奥古斯丁寫作的時間和容量非常大, 要想濃縮他的神學並不容易。 有些專門研究奥古斯丁的學者認為, 他的神學隨著他人生軌跡發展變化, 因此有人提出早期奥古斯丁和晚期奥古斯丁的區分。 奧氏作品多到一個地步, 你可以從他的作品中引用一些內容來支援某項教義, 同時從另外一些內容中可以找到反對這項教義的證據。 這恰恰就是宗教改革時期發生的事情。 例如, 改教家引用奧氏來支持他們的聖餐論, 同時羅馬天主教也同樣引用他來反對。 因此, 我們在閱讀奧氏的作品時一定要小心。 人們總是試圖利用他的觀點來支持自己的論點。

奧氏非常強調始祖的墮落。一些學者稱其為奧氏神學的核心。這麼說或許有些過頭,但是墮落的教義的確是奧氏的人論中非常重要的部分。奧氏相信始祖墮落使全人類死在罪裡,在上帝面前有罪。人類靠著自己,無法做任何善事,更無法敬拜上帝。每個人都繼承了亞當第一次犯罪的罪咎,每個人都有傾向邪惡的敗壞本性,失去了受造時原有的公義。這被稱為原罪(original sin)。奧氏在這項教義上最為人熟知的一句禱告是:“按你的旨意吩咐我,賜予我你所吩咐的”。在這條教義上,他與一位英國修士伯拉糾(Pelagius)展開了激烈的辯論。伯拉糾認為如果上帝命令我們去做我們沒有能力完成的事情,那上帝就不是公義的。如果人類沒有能力完美的順服他,上帝就不應該命令人完美順服他。伯拉糾相信,每個人生來都是無罪的,與亞當的罪咎無關。我們只不過生在一個有罪的環境,並且在亞當裡有一個有罪的模範,我們都學著亞當的樣子犯罪了;但是理論上講,每個人都可以過一個完美無罪的生活。我們都有亞當在伊甸園裡曾經有的那種機會。我們可以通過自己的義行來賺得自己的救恩,在上帝面前站立得穩。

奧氏反駁伯氏的人論,稱獲得救恩的唯一途徑是上帝把救恩賜給罪人。救恩不是賺得的,而是上帝不根據功德賜給罪人的。人無法賺得自己的救恩,因為人生下來就是死在罪惡過犯當中的。

總而言之,伯拉糾相信所有人生來無罪,都有能力行善來賺得救恩。奥古斯丁則相信所有人生來在亞當裡有罪,靈性死亡,無法行善。救恩唯獨來自上帝賜給不配得的人。最終,奥古斯丁贏得了這場與伯拉糾的辯論,這位大不列顛修士的神學思想在418年的迦太基會議和431年的以弗所會議上被定為異端。隨後出現了半伯拉糾主義,這種思想教導說人出生之後既不是無罪,也不是靈性死亡,而是靈性生病,只需要一些恩典來醫治。在529年的第二次奧朗日會議上,伯拉糾主義與半伯拉糾主義一同被定為異端。伯拉糾主義和半伯拉糾主義在中世紀時期時常出現。

奧氏的救恩論在中世紀時期也經歷過多次的復興。但十六世紀早期的復興有什麼與眾不同之處呢?當然,當時有許多政治和社會因素,但是最主要的原因是促成宗教改革的神學或者說哲學的因素,唯名論(nominalism)。

唯名論

在中世紀的神哲學中存在著一種張力,即現代之路(唯名論)和古代之路(唯實論)。我不是哲學家,我也不想問題搞得太哲學,但是我們必須先瞭解這些基本概念才能抓住宗教改革的思想。唯實論是基於柏拉圖哲學的一種思想。柏拉圖哲學裡有共相與殊相之分。這種思想認為,共相或者簡單說抽象概念,有一個客觀的、絕對的實存。我們之所以稱一匹馬為馬,是因為我們對它的認知與一個共相裡的“馬”相對應。每個獨立的“馬”擁有“共相馬”的本質。在唯實論裡,我們對事物的名稱取決於他們對應的共相。

這種看法與唯名論相反。唯名論認為共相或抽象概念只是名稱而已,沒有任何相對應的實存。宇宙只有殊相,沒有共相。我們只是認知一些獨立的個體動物,它們具有一些共有的特點,我們就把他們歸類為“馬”。沒有共相的馬存在,只有每個獨立的殊相的馬存在。現在我們回到聖餐的教義中來,不存在本質或者本體,只有外表,只有外部的特徵。因此,我們直接隨意給事物命名,這就是唯名論。

唯名論最好的例子就是匯率。一枚硬幣的價值原本取決於它的材質和重量,是金子或者銀子,多重等等。但是採用匯率之後,這枚硬幣的價值就不是以其品質來定義,而是發行它的政府來規定它的價值。比如我們有1歐元的硬幣,有5歐元的紙幣,這些貨幣的製作材料本身沒有任何價值。那些金屬或者紙張本身不值1歐元或5歐元,但是我們使用的是被定義的價值。這就是唯名論。我們承認的價值並不是它們真正的造價。

在中世紀晚期,奧卡姆威廉及其繼承者比爾(Gabriel Biel)的神學裡,唯名論發揮了巨大作用。奧卡姆強調上帝的絕對主權。因為上帝是絕對自由的,因此他就隨己意行做萬事。共相只是理論上的假設,是無益的。事物之所以如此是因為上帝樂意把它們做成這樣。它們並不是與某些抽象的共相一致。奧卡姆批判阿奎那對上帝自由的限制。阿奎那認為上帝之所以把一事物做成某樣,是因為該事物本身是某樣。但是,上帝是自由的,上帝甚至可以叫他的兒子道成驢身。上帝做成某事的原因僅僅在於他的旨意如此。共相只是我們賦予的名稱而已。唯實論與唯名論在救恩論中非常重要。從唯實論延伸到救恩論上,阿奎那認為,我們必須真的本身從本質上成為義時,上帝才能宣告我們為義。我們必須真的是善的,上帝才能認定我們的善工和功德。而奧卡姆、比爾等唯名論者則認為,上帝可以宣告任何他樂意宣告的事。當我們本為不義時,上帝也可以宣告我們為義。他甚至與我們立約,接納我們本不完美的行為,將其視為可以賺得永生的善工。這些行為本身並非真的有功德,但是上帝視為如此。比爾說,“對於那些真心而行的人,上帝不向他隱藏恩典”。這被稱為方濟神學。所以你只管儘量行善,上帝是會接納的。熟悉宗教改革的朋友也許會問,這並不是宗教改革的對稱義的理解。

那麼,唯名論到底和宗教改革有什麼關係呢?馬丁路德當時的神學老師們就是比爾的學生。路德曾經學習、背誦過比爾的注釋,這在中世紀時期是非常重要的作品。路德稱奧卡姆是“他的老師”,是“唯一懂辯證的人”。在路德早期的教學生涯,可以說他是個唯名論者。後來,路德慢慢離開這套哲學,但是唯名論哲學的訓練,奠定了路德發現唯獨因信稱義教義的基礎。沒有唯名論,就沒有路德。

懷念王學泰先生

奧氏非常強調始祖的墮落。一些學者稱其為奧氏神學的核心。這麼說或許有些過頭,但是墮落的教義的確是奧氏的人論中非常重要的部分。奧氏相信始祖墮落使全人類死在罪裡,在上帝面前有罪。人類靠著自己,無法做任何善事,更無法敬拜上帝。每個人都繼承了亞當第一次犯罪的罪咎,每個人都有傾向邪惡的敗壞本性,失去了受造時原有的公義。這被稱為原罪(original sin)。奧氏在這項教義上最為人熟知的一句禱告是:“按你的旨意吩咐我,賜予我你所吩咐的”。在這條教義上,他與一位英國修士伯拉糾(Pelagius)展開了激烈的辯論。伯拉糾認為如果上帝命令我們去做我們沒有能力完成的事情,那上帝就不是公義的。如果人類沒有能力完美的順服他,上帝就不應該命令人完美順服他。伯拉糾相信,每個人生來都是無罪的,與亞當的罪咎無關。我們只不過生在一個有罪的環境,並且在亞當裡有一個有罪的模範,我們都學著亞當的樣子犯罪了;但是理論上講,每個人都可以過一個完美無罪的生活。我們都有亞當在伊甸園裡曾經有的那種機會。我們可以通過自己的義行來賺得自己的救恩,在上帝面前站立得穩。

奧氏反駁伯氏的人論,稱獲得救恩的唯一途徑是上帝把救恩賜給罪人。救恩不是賺得的,而是上帝不根據功德賜給罪人的。人無法賺得自己的救恩,因為人生下來就是死在罪惡過犯當中的。

總而言之,伯拉糾相信所有人生來無罪,都有能力行善來賺得救恩。奥古斯丁則相信所有人生來在亞當裡有罪,靈性死亡,無法行善。救恩唯獨來自上帝賜給不配得的人。最終,奥古斯丁贏得了這場與伯拉糾的辯論,這位大不列顛修士的神學思想在418年的迦太基會議和431年的以弗所會議上被定為異端。隨後出現了半伯拉糾主義,這種思想教導說人出生之後既不是無罪,也不是靈性死亡,而是靈性生病,只需要一些恩典來醫治。在529年的第二次奧朗日會議上,伯拉糾主義與半伯拉糾主義一同被定為異端。伯拉糾主義和半伯拉糾主義在中世紀時期時常出現。

奧氏的救恩論在中世紀時期也經歷過多次的復興。但十六世紀早期的復興有什麼與眾不同之處呢?當然,當時有許多政治和社會因素,但是最主要的原因是促成宗教改革的神學或者說哲學的因素,唯名論(nominalism)。

唯名論

在中世紀的神哲學中存在著一種張力,即現代之路(唯名論)和古代之路(唯實論)。我不是哲學家,我也不想問題搞得太哲學,但是我們必須先瞭解這些基本概念才能抓住宗教改革的思想。唯實論是基於柏拉圖哲學的一種思想。柏拉圖哲學裡有共相與殊相之分。這種思想認為,共相或者簡單說抽象概念,有一個客觀的、絕對的實存。我們之所以稱一匹馬為馬,是因為我們對它的認知與一個共相裡的“馬”相對應。每個獨立的“馬”擁有“共相馬”的本質。在唯實論裡,我們對事物的名稱取決於他們對應的共相。

這種看法與唯名論相反。唯名論認為共相或抽象概念只是名稱而已,沒有任何相對應的實存。宇宙只有殊相,沒有共相。我們只是認知一些獨立的個體動物,它們具有一些共有的特點,我們就把他們歸類為“馬”。沒有共相的馬存在,只有每個獨立的殊相的馬存在。現在我們回到聖餐的教義中來,不存在本質或者本體,只有外表,只有外部的特徵。因此,我們直接隨意給事物命名,這就是唯名論。

唯名論最好的例子就是匯率。一枚硬幣的價值原本取決於它的材質和重量,是金子或者銀子,多重等等。但是採用匯率之後,這枚硬幣的價值就不是以其品質來定義,而是發行它的政府來規定它的價值。比如我們有1歐元的硬幣,有5歐元的紙幣,這些貨幣的製作材料本身沒有任何價值。那些金屬或者紙張本身不值1歐元或5歐元,但是我們使用的是被定義的價值。這就是唯名論。我們承認的價值並不是它們真正的造價。

在中世紀晚期,奧卡姆威廉及其繼承者比爾(Gabriel Biel)的神學裡,唯名論發揮了巨大作用。奧卡姆強調上帝的絕對主權。因為上帝是絕對自由的,因此他就隨己意行做萬事。共相只是理論上的假設,是無益的。事物之所以如此是因為上帝樂意把它們做成這樣。它們並不是與某些抽象的共相一致。奧卡姆批判阿奎那對上帝自由的限制。阿奎那認為上帝之所以把一事物做成某樣,是因為該事物本身是某樣。但是,上帝是自由的,上帝甚至可以叫他的兒子道成驢身。上帝做成某事的原因僅僅在於他的旨意如此。共相只是我們賦予的名稱而已。唯實論與唯名論在救恩論中非常重要。從唯實論延伸到救恩論上,阿奎那認為,我們必須真的本身從本質上成為義時,上帝才能宣告我們為義。我們必須真的是善的,上帝才能認定我們的善工和功德。而奧卡姆、比爾等唯名論者則認為,上帝可以宣告任何他樂意宣告的事。當我們本為不義時,上帝也可以宣告我們為義。他甚至與我們立約,接納我們本不完美的行為,將其視為可以賺得永生的善工。這些行為本身並非真的有功德,但是上帝視為如此。比爾說,“對於那些真心而行的人,上帝不向他隱藏恩典”。這被稱為方濟神學。所以你只管儘量行善,上帝是會接納的。熟悉宗教改革的朋友也許會問,這並不是宗教改革的對稱義的理解。

那麼,唯名論到底和宗教改革有什麼關係呢?馬丁路德當時的神學老師們就是比爾的學生。路德曾經學習、背誦過比爾的注釋,這在中世紀時期是非常重要的作品。路德稱奧卡姆是“他的老師”,是“唯一懂辯證的人”。在路德早期的教學生涯,可以說他是個唯名論者。後來,路德慢慢離開這套哲學,但是唯名論哲學的訓練,奠定了路德發現唯獨因信稱義教義的基礎。沒有唯名論,就沒有路德。

懷念王學泰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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