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嵇康之死背後的秘密

嵇康被殺, 起于呂安一案。 《晉書·嵇康傳》載:“安為兄所枉訴, 以事系獄, 辭相證引, 遂複收康。 ”

但其被殺, 卻緣于鐘會的構陷:

初, 康貧居, 嘗與向秀共鍛於大樹之下, 以自贍給。 潁川鐘會, 貴公子也, 精練有才辯, 故往造焉。 康不為之禮, 而鍛不輟。 良久, 會去。 康謂曰:“何所聞而來?何所見而去?”會曰:“聞所聞而來, 見所見而去。 ”

會以此憾之。 及是, 言于文帝曰:“嵇康, 臥龍也, 不可起。 公無憂天下, 顧以康為慮耳。 ”因讒:“康欲助毋丘儉, 賴山濤不聽。 昔齊戮華士, 魯誅少正卯, 誠以害時亂政, 故聖賢去之。 康、安等言論放蕩, 非毀典謨, 帝王者所不宜容。

宜因釁除之, 以淳風俗。 ”帝既昵聽信會, 遂並害之。 (《晉書·嵇康傳》)

《魏志·鐘會傳》也說:“(會)遷司隸校尉, 雖在外司, 時政損益, 當時與奪, 無不綜典。 嵇康等見誅, 皆會謀也。 ”據此所言, 嵇康之被殺, 罪魁禍首就是鐘會。 鐘會為報睚眥之怨, 借呂安一案, 乘機陷害嵇康。 這似乎已成為定案, 多少年來, 從來沒有人懷疑過。

但是, 如果僅僅把嵇康被殺歸咎于鐘會的陷害, 似乎很難自圓其說。

為了說明這一點, 讓我們先從呂安一案說起。

呂安與其兄呂巽都是嵇康的好朋友。 可呂巽人面獸心, 見弟媳徐氏貌美, 乘呂安不在, 指使其妻用酒把弟媳灌醉, 將其姦污。 事發後, 呂安欲訴之於官。 呂巽急忙請嵇康從中調停。 嵇康因與二人的關係非同一般, 又知此家醜一旦傳揚出去, 呂氏兄弟都不好做人, 遂應呂巽之請, 出面調停, 把這件事情按了下來。

可是, 事後呂巽卻倒打一耙, 惡人先告狀, 說呂安不孝順, 竟然敢撾母親之面。

司馬昭高舉以孝治天下的旗幟, 見呂安為子不孝, 遂把他抓了起來。 嵇康知道真相後,

憤然與呂巽絕交, 寫下了《與呂長悌絕交書》。

呂安入獄後, 為了說明真相, 自然要涉及嵇康調停之事, 嵇康也因此被投進監獄。

這件事情很蹊蹺。

首先, 呂巽誣呂安不孝, 如要證實, 不僅要呂安自己承認, 而且還要有呂安母親的證詞。 只要問一問呂安的母親, 一切就可真相大白。

其次, 即使呂安真的不孝, 按當時的法律, 最多也就

是發配邊遠之地, 還不至於處死。 而嵇康只是調停人, 沒有違法之事, 不當系獄, 更不應斬首。 再者, 司馬昭雖然標榜以孝治天下, 但對當時的名士還是比較寬容的。 阮籍為母服喪期間, 飲酒食肉, 司隸何曾對阮籍“任性放蕩, 敗禮傷教”恨之入骨, 建議把阮籍“投之四裔, 以潔王道”。

司馬昭對此卻不予追究, 顯得很是寬容。

嵇康是與阮籍齊名的大名士, 司馬昭對阮籍如此寬容, 卻對嵇康如此嚴酷, 豈

不是有點自相矛盾嗎?

(司馬昭)

至於說鐘會故意陷害, 也是與理不通。

鐘會陷害嵇康的口實, 按《晉書·嵇康傳》的記載, 主要有二:

一是當初毋丘儉反叛時, 嵇康欲助之;二是嵇康“言論放蕩,

非毀典謨”。

這兩條其實都是站不住腳的。 嵇康雖是中散大夫, 但已如前述, 他在正始九年已移居山陽, 希心世外, 慎言慎行, 不要說他不知道毋丘儉反叛之事, 即使知道, 也不可能“欲助毋丘儉”, 司馬昭怎麼可能相信呢?

關於第二點, 如果說“言論放蕩, 非毀典謨”就要殺頭的話, 魏晉名士不知該有多少要被斬首示眾?當時名士皆以談玄清議

為能事, 以非薄禮教為時尚, 即使是禮俗之士, 又有多少人不“言論放蕩”呢?魏晉之際, 名士少有全者固然是事實, 但真正因言語招禍者, 卻沒有一人。

何晏、夏侯玄不是, 嵇康不是, 其後的張華、潘岳、陸機也不是。

那麼,嵇康之死的真正原因是什麼呢?

余嘉錫先生在其所著《世說新語箋疏》中,提出了“叔夜之死,實因呂安一書”的說法:

叔夜之死,《晉書》本傳及《魏志·王粲傳》注引《魏氏春秋》,《文選·恨賦》注引臧榮緒《晉書》,並孝標此注所引《晉陽秋》、《文士傳》,均言呂安被兄誣告,引康為證見誅,不言嘗徙邊及與康書事。惟《文選·思舊賦》注亦引幹寶《晉書》,與公孫羅所引略同。然李善於此無所考辨,羅獨明幹寶之是,證嵇紹之非,其言甚核。五臣李周翰注,亦謂紹之《家集》未足可據。然則叔夜之死,實因呂安一書,牽連受禍,非僅因證安被誣事也。

按當時的法律,呂安之罪即使成立,也罪不至死,而應判徒刑。結合何曾向司馬昭建議將阮籍發配邊遠事,呂安因兄長的誣告而被發配邊郡,應是可信的。所以,最接近真相的是幹寶《晉紀》所說,呂安因其兄誣告而被發配邊郡。而呂安難以咽下這口惡氣,就在發配邊郡的路上給嵇康寫了一封充滿怨氣和義憤的信,結果導致二人同被殺害。

嵇康是一個對身外之事反映十分平淡的人,王戎與其居20年,未嘗見其喜慍之色;他還努力向阮籍學習,口不論人過,很少說別人的不是。這樣一個人物,是不大可能樹敵的。但是,這只是就一般的人際交往而言,若是涉及到政治鬥爭、國家大事和政權的穩固與否等重大事情,不論你是否招惹別人,只要別人認為你可能是一種威脅,哪怕是潛在的威脅,那麼你就很難超然世外。

嵇康的情況就是這樣。

嵇康是曹操的孫女婿,何晏的侄女婿,又不明不白地跑到漢獻帝的貶居地山陽住了十幾年。這種身份,這種態度,都令司馬昭難以放得下心來,這是其一。

其二,嵇康平時就抱一種不與司馬氏合作的態度,

山濤舉薦他為吏部郎,他竟然憤然與山濤絕交。

其三,王肅、皇甫謐等人杜撰湯、武、周、孔的話,為司馬氏篡位製造禮教根據,而嵇康卻“非湯、武而薄周、孔”,這就等於是反對司馬氏篡位[。

其四,也是最為重要的一點,是嵇康下獄後,三千太學生為之請命,司馬昭心生忌憚。太學生為嵇康請命本來是想救嵇康,結果卻讓司馬昭看到了嵇康在文士中的巨大影響,促使司馬昭痛下決心。

如果只是一般人物,司馬昭也許不會把嵇康放在心上。但嵇康不同,他是曹操的孫女婿,和被司馬懿殺掉的何晏有姑侄之親,又是魏晉之際的大名士,在文士中很有號召力。

嵇康下獄後,三千太學生為之請命,要嵇康做他們的老師。遭到司馬昭的拒絕後,他們又要和嵇康一道入獄。這充分說明了嵇康在當時文士中的影響力。

嵇康如果僅僅是不合作也就罷了,但是他竟然“非湯武而薄周孔”,反對司馬氏代魏自立。這樣一個如此有影響的人,竟然反對他謀篡曹魏大權,司馬昭如何能夠容忍!司馬昭處心積慮代魏自立,雖然已是人人盡知之事,但是沒有一人敢於公開站出來反對。

嵇康儘管是以“非湯武而薄周孔”的方式,委婉曲折地表達反對的意思,但還是被司馬昭看了出來。在這種情況下,嵇康即使不牽扯進呂安的案子中,即使鐘會不去誣陷他,但只要嵇康稍有不慎,隨便有一點不合禮教的行為,司馬昭都會對他痛下殺手。

嵇康之死的真正原因,就在這裡。

比較而言,阮籍雖然狂放不羈,任性而為,且同樣不與司馬氏合作,但他善於掩飾,且能屈能伸,該低頭時就低頭。司馬昭要進位晉王,鄭沖讓他起草勸進書,阮籍雖不情願,喝酒醉得一塌糊塗,但他還是寫了,並且詞不加點,一揮而就。

像阮籍這樣的不合作,司馬昭能夠容忍。而對嵇康這種既不合作又反對司馬氏篡魏自立的人,司馬昭就不可能那麼寬容了。

所以,嵇康之死,表面上看是受呂安一案的牽連,是鐘會有意誣陷,而實際上則是司馬昭認定嵇康有意與他作對造成的。

那麼,嵇康之死的真正原因是什麼呢?

余嘉錫先生在其所著《世說新語箋疏》中,提出了“叔夜之死,實因呂安一書”的說法:

叔夜之死,《晉書》本傳及《魏志·王粲傳》注引《魏氏春秋》,《文選·恨賦》注引臧榮緒《晉書》,並孝標此注所引《晉陽秋》、《文士傳》,均言呂安被兄誣告,引康為證見誅,不言嘗徙邊及與康書事。惟《文選·思舊賦》注亦引幹寶《晉書》,與公孫羅所引略同。然李善於此無所考辨,羅獨明幹寶之是,證嵇紹之非,其言甚核。五臣李周翰注,亦謂紹之《家集》未足可據。然則叔夜之死,實因呂安一書,牽連受禍,非僅因證安被誣事也。

按當時的法律,呂安之罪即使成立,也罪不至死,而應判徒刑。結合何曾向司馬昭建議將阮籍發配邊遠事,呂安因兄長的誣告而被發配邊郡,應是可信的。所以,最接近真相的是幹寶《晉紀》所說,呂安因其兄誣告而被發配邊郡。而呂安難以咽下這口惡氣,就在發配邊郡的路上給嵇康寫了一封充滿怨氣和義憤的信,結果導致二人同被殺害。

嵇康是一個對身外之事反映十分平淡的人,王戎與其居20年,未嘗見其喜慍之色;他還努力向阮籍學習,口不論人過,很少說別人的不是。這樣一個人物,是不大可能樹敵的。但是,這只是就一般的人際交往而言,若是涉及到政治鬥爭、國家大事和政權的穩固與否等重大事情,不論你是否招惹別人,只要別人認為你可能是一種威脅,哪怕是潛在的威脅,那麼你就很難超然世外。

嵇康的情況就是這樣。

嵇康是曹操的孫女婿,何晏的侄女婿,又不明不白地跑到漢獻帝的貶居地山陽住了十幾年。這種身份,這種態度,都令司馬昭難以放得下心來,這是其一。

其二,嵇康平時就抱一種不與司馬氏合作的態度,

山濤舉薦他為吏部郎,他竟然憤然與山濤絕交。

其三,王肅、皇甫謐等人杜撰湯、武、周、孔的話,為司馬氏篡位製造禮教根據,而嵇康卻“非湯、武而薄周、孔”,這就等於是反對司馬氏篡位[。

其四,也是最為重要的一點,是嵇康下獄後,三千太學生為之請命,司馬昭心生忌憚。太學生為嵇康請命本來是想救嵇康,結果卻讓司馬昭看到了嵇康在文士中的巨大影響,促使司馬昭痛下決心。

如果只是一般人物,司馬昭也許不會把嵇康放在心上。但嵇康不同,他是曹操的孫女婿,和被司馬懿殺掉的何晏有姑侄之親,又是魏晉之際的大名士,在文士中很有號召力。

嵇康下獄後,三千太學生為之請命,要嵇康做他們的老師。遭到司馬昭的拒絕後,他們又要和嵇康一道入獄。這充分說明了嵇康在當時文士中的影響力。

嵇康如果僅僅是不合作也就罷了,但是他竟然“非湯武而薄周孔”,反對司馬氏代魏自立。這樣一個如此有影響的人,竟然反對他謀篡曹魏大權,司馬昭如何能夠容忍!司馬昭處心積慮代魏自立,雖然已是人人盡知之事,但是沒有一人敢於公開站出來反對。

嵇康儘管是以“非湯武而薄周孔”的方式,委婉曲折地表達反對的意思,但還是被司馬昭看了出來。在這種情況下,嵇康即使不牽扯進呂安的案子中,即使鐘會不去誣陷他,但只要嵇康稍有不慎,隨便有一點不合禮教的行為,司馬昭都會對他痛下殺手。

嵇康之死的真正原因,就在這裡。

比較而言,阮籍雖然狂放不羈,任性而為,且同樣不與司馬氏合作,但他善於掩飾,且能屈能伸,該低頭時就低頭。司馬昭要進位晉王,鄭沖讓他起草勸進書,阮籍雖不情願,喝酒醉得一塌糊塗,但他還是寫了,並且詞不加點,一揮而就。

像阮籍這樣的不合作,司馬昭能夠容忍。而對嵇康這種既不合作又反對司馬氏篡魏自立的人,司馬昭就不可能那麼寬容了。

所以,嵇康之死,表面上看是受呂安一案的牽連,是鐘會有意誣陷,而實際上則是司馬昭認定嵇康有意與他作對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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