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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政協委員王貴國:應儘早建立“一帶一路“的法律藍圖

北青網訊 全國政協委員王貴國此前出版專著, 聚焦“一帶一路”推進中的爭端解決機制。 3月8日他在接受北京青年報記者採訪時表示, “一帶一路”的法律藍圖應該儘早建立, “再不從法律上做出根本性的規劃、整體的規劃, 以後將是很麻煩的。 ”

北青報:您是香港“一帶一路國際研究院”院長, 在2016年10月份出版了一本專著, 內容是關於中國宣導和引領的新絲綢之路倡議的爭端解決機制。 此前, 您還提到目前在對跨境投資的爭端和裁決的上訴、補償、調解和和解方面都有欠缺。 之前跨境投資爭端是如何解決的?

王貴國:之前包括世貿組織的爭端解決、國際投資爭端解決, 主要反映西方文化、西方的價值觀。

主要是普通法中抗辯的方式和技巧, 如果不懂普通法, 不懂普通法的抗辯式訴訟方式和技巧, 就沒有辦法在這些機構進行訴訟。 現實的情況是, 世貿組織沒有例外地都會請歐美的律師來做, 主要是因為其他人對普通法的掌握沒有那麼深, 對普通法的抗辯訴訟方式不是那樣熟悉。

除了原則問題, 投資法方面特別大的問題是同案不同判, 事實相同或者相似, 涉及法律條文相似, 但是有不同的結論, 在國際上有廣泛的批評。

北青報: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同案不同判?

王貴國:這不一定。 總之是因為不同的人在判, 判出來的結果不一樣。

絕大多數“一帶一路”國家是非普通法國家, 在這樣以非普通法為主的大家庭裡, 如果要解決爭議, 顯然要採用非普通法的方式。 這是“一帶一路”國際研究院提出“一帶一路”爭端解決機制藍皮書的初衷。

北青報:您說, “一帶一路”大多數國家是非普通法國家, 這些國家能找到共識點麼?找到大家都比較容易習慣的法律體系?

王貴國:這裡有相當一部分是大陸法系國家, 有一部分是伊斯蘭法, 當然會有一定的差異, 但是大家有個共同點, 絕大多數都是發展中國家, 非普通法國家的訴訟方式本身是不主張對抗的抗辯方式去解決爭議, 法庭可以主動調查。 我們在藍皮書中, 也主張應該給仲裁庭主動調查的權利;同時建議在爭端解決方面,

應該注重當事人之間的相互理解和瞭解, 也就是通過調解來解決問題, 建議把調解作為仲裁的前置條件。 除非進行調解, 否則就不可以直接仲裁。

北青報:普通法、大陸法、伊斯蘭法有什麼不同?

王貴國:主要是庭審時用的什麼方法。 普通法系, 是對抗式的, 你提供理據來對抗我, 我提供理據來對抗你, 法庭不必做什麼事, 法庭就聽, 最後就判斷誰有道理。

但是會說的不一定就有道理, 同時, 雙方如果呈現的都是片面的證據, 到最後, 儘管雙方都說了, 還是不能呈現一個完整的圖畫。 像這個情況, 就需要法庭、或者仲裁庭直接調查。

直接調查就不一樣了, 可以到現場去看一下什麼狀況。 我自己有這個體會,

有一次在一個涉及中國的案子裡, 雙方提交的都是照片。 看雙方的照片都有道理。 你知道只有一個真理, 我決定去現場看, 發現雙方提供的照片都是假的, 甲提供的是這一段, 乙提供的是另一段, 只有看完以後, 才知道全貌是什麼情況。

北青報:您說的案子是“一帶一路”中的還是之前的?

王貴國:之前的。 我只是舉例說, 法庭如果不主動調查就發現不了。

北青報:以前在國際貿易爭端時, 普通法的處理方式……

王貴國:我們剛剛講的不是普通法, 我們恰恰是因為用了中國文化的法庭。

北青報:我的問題是, 國際投資爭端解決中心很早就存在, 如果它是用普通法的形式解決爭議, 同案不同處理, 大家應該有爭議吧?之前有考慮改進嗎?

王貴國:現在已經有人在提, 甚至有些國際條約也提出要設立上訴機構。 上訴機構是方式之一, 可是沒有解決訴訟方式、訴訟文化的問題, 我們提這個恰恰是想從根本上給國際社會一個新的選擇。

北青報:現在這個建議有被採納嗎?您之前舉辦了一個相關論壇, 有一個最高法的官員表示, 中央政府支援香港成為地區爭端解決中心。

王貴國:應該說, 很高層次的人是支持我們的觀點。

北青報:有什麼進展嗎?

王貴國:這次也討論過相關問題, 具體進展以後再講。

北青報:目前來看, “一帶一路”中亞投行進展比較快, 這個更多的是提供資金、推動項目, 現在談法律問題是不是為時過早?

王貴國:不早, 已經太晚了。 因為“一帶一路’在執行中, 現在再不從法律上做出根本性的規劃、整體的規劃,以後將是很麻煩的。現在有這麼多國際條約,包括世貿組織、雙邊協定,包括已建立的多邊自貿協定,這些國際條約和”一帶一路”的條約、協定如何吻合,協調,是目前需要考慮的問題。

而我們在“一帶一路”的問題上沒有藍圖,就像蓋房子似的,你沒有藍圖,別人已經有不同的房子,你要和那些房子有相互的吻合、對接,怎麼樣做呢?所以我們覺得,目前不是提倡法律沒有到時候,而是已經很晚了。

北青報:您說,“一帶一路’沒有藍圖?

王貴國:我講的是藍圖是指法律藍圖。

北青報:法律藍圖在整體藍圖裡是什麼地位?

王貴國:應該是起保障“一帶一路”順利實施的地位,比如爭端解決就是。爭端一定會發生,甚至有些已經發生,那用什麼方式解決?在哪裡解決?本身就是話語權的問題。這也是我們提出這套爭端解決制度的原因。

北青報:在這套爭端解決制度中,中國應該是什麼位置?

王貴國:就像“一帶一路”一樣。“一帶一路”是中國提出來的,但不是中國的,是所有沿線國家,是世界的,只有用這種胸懷,用這種態度才能把“一帶一路”做好。爭端解決也是一樣,中國固然要和其他國家合作,也會有爭議,企業也和其他企業有爭議,但並不是中國說,我這裡有一套爭議解決方式,到這裡解決就行了,一定要有其他國家的合作,不同層次的合作。我們主張的是ppp這種合作方式,國家、政府、企業、私人形成合作關係。

北青報:據我瞭解,藍皮書是37個國家參與,但這些國家的政治情況是不一樣的,如何平衡國內政治和法律框架?

王貴國:我們強調要取得最大公約數,這就是為什麼我們說不可以強調中國怎麼做,或者按中國的意圖去做,我們強調怎麼讓大家都接受。

北青報:法律框架是在政治穩定的情況下尋求?

王貴國:這不是政治穩定需要法律框架,而是法律框架本身就可以促使政治穩定,或者說,可以促使貿易投資環境的穩定。

現在再不從法律上做出根本性的規劃、整體的規劃,以後將是很麻煩的。現在有這麼多國際條約,包括世貿組織、雙邊協定,包括已建立的多邊自貿協定,這些國際條約和”一帶一路”的條約、協定如何吻合,協調,是目前需要考慮的問題。

而我們在“一帶一路”的問題上沒有藍圖,就像蓋房子似的,你沒有藍圖,別人已經有不同的房子,你要和那些房子有相互的吻合、對接,怎麼樣做呢?所以我們覺得,目前不是提倡法律沒有到時候,而是已經很晚了。

北青報:您說,“一帶一路’沒有藍圖?

王貴國:我講的是藍圖是指法律藍圖。

北青報:法律藍圖在整體藍圖裡是什麼地位?

王貴國:應該是起保障“一帶一路”順利實施的地位,比如爭端解決就是。爭端一定會發生,甚至有些已經發生,那用什麼方式解決?在哪裡解決?本身就是話語權的問題。這也是我們提出這套爭端解決制度的原因。

北青報:在這套爭端解決制度中,中國應該是什麼位置?

王貴國:就像“一帶一路”一樣。“一帶一路”是中國提出來的,但不是中國的,是所有沿線國家,是世界的,只有用這種胸懷,用這種態度才能把“一帶一路”做好。爭端解決也是一樣,中國固然要和其他國家合作,也會有爭議,企業也和其他企業有爭議,但並不是中國說,我這裡有一套爭議解決方式,到這裡解決就行了,一定要有其他國家的合作,不同層次的合作。我們主張的是ppp這種合作方式,國家、政府、企業、私人形成合作關係。

北青報:據我瞭解,藍皮書是37個國家參與,但這些國家的政治情況是不一樣的,如何平衡國內政治和法律框架?

王貴國:我們強調要取得最大公約數,這就是為什麼我們說不可以強調中國怎麼做,或者按中國的意圖去做,我們強調怎麼讓大家都接受。

北青報:法律框架是在政治穩定的情況下尋求?

王貴國:這不是政治穩定需要法律框架,而是法律框架本身就可以促使政治穩定,或者說,可以促使貿易投資環境的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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