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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公司代辦信用卡 沖業績偽造印章獲刑

成立公司代辦信用卡, 為沖業績替客戶偽造印章加蓋個人收入證明, 1月9日, 公司老闆王某、業務員吳某及刻章店老闆孫某均因偽造國家印章罪, 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印章罪被河南省許昌市魏都區人民法院判刑並處罰金。

2016年9月, 王某成立許昌某商務服務有限公司, 期間, 該公司實際開展代辦銀行信用卡等業務。 王某明知該公司部分客戶無法提供加蓋單位印章的個人收入證明, 為了促成客戶申請銀行信用卡業務的成功辦理, 指使公司業務員吳某等人到市區一家廣告店, 由店老闆孫某刻制客戶單位印章,

後由業務員加蓋在客戶個人收入證明上用於到銀行申請信用卡。 孫某從中收取每枚印章10至15元不等的刻章費用。 客戶信用卡等業務辦理成功後, 該公司按照所辦理信用卡最大額度的8%左右收取客戶好處費。 業務員再從該筆好處費中獲取部分提成。

另查明, 該公司成立後, 共偽造印章17枚。 涉及單位遍及許昌魏都區、建安區、禹州市、長葛市、襄城縣等地。 (趙市偉 田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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