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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人:限行又雙叒叕來了

經預測, 2018年1月12日-1月17日我市氣象條件不利於空氣污染物稀釋、擴散和清除, 將出現重污染天氣, 經衡水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批准, 我市於2018年1月12日0時至17日24時啟動重污染天氣Ⅰ級(紅色)應急回應。

強制性污染減排措施及限行措施

除城市運行保障車輛和執行任務特種車輛外, 市主城區、縣(市、區)城區內全天禁止重型和中型貨車、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和拖拉機通行;營運小型貨車(藍牌)要遵守交管部門貨車限行規定, 辦理市區通行證, 按照規定時間路線行駛。

市主城區、縣(市、區)城區內,

以柴油為燃料的非道路工程機械禁止行駛, 禁止2005年12月31日之前註冊的機動車和柴油貨運車上路行駛。

營運小型貨車(藍牌)早6時至晚24時全部禁止通行。

在各級回應中, 以下車輛不受限行措施限制

公車、計程車、純電動機動車、燃氣車;經市公安交警部門認定有明顯標識的單位通勤車(班車, 核載9人以上(含9人)中型、大型客車);執行任務的消防、急救、搶險、軍隊、警務車輛、噴塗統一標識並執行任務的環境執法、城管執法、住建執法、保險勘驗救援、無線電監測車輛;郵政(快遞)車、運鈔車、環衛作業車輛;經市商務部門認定、具有統一標識的鮮活農產品運送車輛。

限行開始後, 交警蜀黍將全員上崗, 對違反限行措施的車輛進行嚴厲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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