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結婚的時候, 婆家彩禮給了八萬八, 娘家陪送了一輛十萬左右的車, 但是婆婆並不滿意, 我家是做小生意的有點小錢,
因為這事兒婚後婆婆對我可以說是陰陽怪氣的, 還好我和老公不和他們一起住, 老公帶我也好, 但是婚後我們每個月要給他們兩千塊生活費, 這是公婆要求的, 為了不鬧騰我和老公也都答應了。
今年初我娘家那邊生意出了點問題, 資金周轉不過來, 恰巧我弟弟又在這檔口出了車禍, 我爸媽當時都急瘋了, 醫生說需要手術, 可是家裡的錢都投進去了, 現在根本拿不出來, 我媽給我打電話問我有沒有錢, 能不能先墊付一下, 等過段時間公司好了就給我, 那是我弟弟就算不給我又怎麼樣。
我手上有點錢但是還不夠, 我就和老公說了, 老公讓我別著急, 說他想辦法, 誰知道晚上婆婆就找來了, 指著我的鼻子罵, 說我家人有事兒和別人有什麼關係, 沒錢就別治, 別指望她兒子去借錢, 還說她給老公的所有朋友都打了電話了, 沒人會借的。
最後我和老公商量了, 我們把現在住的房子賣掉了, 便宜賣的, 這些年弟弟對我和老公怎麼樣, 老公都是記在心裡的, 沒有半點猶豫, 後來婆婆知道了還來鬧了, 讓老公把她說了。
弟弟好的很快, 公司那邊也很快就好了起來, 弟弟親自給我們把錢送了過來, 只是我沒想到報應來的那麼快, 婆婆突然就癱了不能動了, 治病的錢我都給老公了, 如果需要賣房子我也不攔著, 但是我和老公說了我不可能去照顧她或者把她接過來, 頂多雇個保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