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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監管理筆記:小公司不繳社保的三大套路,入職前問清楚以免後悔

隨著社會的進步, 國家有關法律的不斷健全, 社保的繳納已經成為人們的共識, 不繳納社保的成本越來越高, 這是企業和員工普遍知曉的。 但目前我國民營企業的社保繳納成本確實偏高, 幾乎占到應發工資比例的44%。 舉例說明, 一個員工的稅前工資是1萬元, 員工到手的稅後工資大概在7800元左右, 但企業合計支付1.4萬左右。 可想而知, 企業的人工成本是較大的。 這可能是一個原因, 但還是有一些小企業老闆, 會以各種理由不繳或少繳社保。 基本有以下三類情況:

一、入職的時候告訴員工, 企業人員流動性較大, 社保的增刪手續比較麻煩, 我們企業一般在試用期期間不繳納社保, 如果你順利轉正了, 企業就給你繳納社保, 到時候補給你。

這條小編就遇見過, 入職時說的非常好, 企業不差錢, 不會虧待員工的, 該繳納的一定繳納。 是的, 到了第三個月的時候,

老闆告訴你, 你這三個月表現不太好, 但公司想給你一次機會, 再努力努力, 希望你再過一個月能順利通過公司的試用期, 那麼現在需要延遲轉正。 看出來了吧? 這四個月的社保沒有給你繳納。 到了第四個月, 老闆告訴你, 你這個四個月不太另人滿意, 雙方還是都不要耽誤時間了, 尤其是公司不想耽誤你的時間。 這時候, 只有四分之一的員工會理直氣壯的提出補繳社保的要求, 其他員工自認倒楣離職。 這些員工就沒有繳納社保了。 這個類型的初創小企業就靠這些忽悠員工。 一波又一波的, 以至於人力資源部招聘非常忙, 天天面試入職。

二、企業以各種理由勸導員工, 放棄社保繳納, 給一定的所謂不繳納社保的補償, 也有一些員工真的同意了。

入職的時候, 要求與員工簽一份書面承諾, 寫明:自願放棄為其繳納社會保險, 用人單位將社會保險作為工資直接支付給員工, 其實把這些承諾書根本不合法, 有點的員工為了能多拿點前, 就同意了。 殊不知企業會承擔巨大的風險的,

到頭來還得補償。 繳納社保是雙方的法定義務, 也就是說, 不能由一方主動放棄的。

三、企業忽悠員工不簽訂勞動合同, 逃避繳納社保的義務, 似乎沒問題, 實則有很大的風險

如果用人單位以勞動者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為由而拒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時,

勞動者可以提供以下相關證明來證明與用人單位之間的事實勞動關係。 小編經歷過好幾個人這樣做過。 雖一時沒有造成風險, 但終究是巨大的隱患, 對於一個成熟的企業來說, 不能給自己留下這樣的紕漏。

希望通過以上幾點給大家一個提示, 在日常的求職過程中, 注意要維護好自身的合法權益。

你目前的企業足額繳納社保嗎? (單選) 0人 0% 1.足額繳納社保 0人 0% 2.最低基數繳納社保 0人 0% 3.試用期不繳納社保 0人 0% 4.各種理由沒有繳納社保 投票

作者:史澤華, 資深職業經理人, 上市企業資深人力資源總監, 擅于解構職場經驗、分享實戰智慧, 各種職業發展、勞動法規問題, 歡迎與各位朋友交流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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