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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平區天通苑南街道四舉措做好農民工法律援助工作

近期農民工討薪案件明顯增多, 由此影響了社會和諧穩定。 天通苑南街道採取四項措施切實做好拖欠農民工工資法律援助工作, 進一步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

一是完善農民工部門協調合作機制。 加強街道綜治維穩工作部、公共事務服務中心、司法所等部門的協調配合, 成立討薪維權工作小組, 有針對性地開展維護農民工權益的工作, 建立農民工討薪快速辦結機制。

二是拓寬農民工法律援助申請管道。 加強法律援助工作站點規範化建設, 健全網路, 簡化程式, 快速辦理農民工法律援助事項。 在農民工集中的社區、勞務市場設立法律援助服務站點, 方便農民工申請法律援助, 就近為農民工提供法律諮詢服務。

三是放寬對農民工法律援助申請的審查。 對因特殊情況無法提供身份或經濟狀況證明的農民工, 只要其有事實證明為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需要法律援助, 情況緊急、不及時處理可能產生嚴重後果的, 應當及時受理。 對涉及人數較多的群體性案件, 經濟困難條件審查可適當放寬。 對申請支付勞動報酬和工傷賠償的法律援助案件, 能確定農民工身份的, 不再對其經濟狀況進行審查。

四是開展農民工法律援助宣傳活動。 廣泛開展送法上門活動, 增強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的針對性、適用性。 通過編發資料、開設法制宣傳欄、排演文藝節目、發放法律援助聯繫卡等多種形式, 在農民工集中居住的地方加強法制宣傳教育,

引導農民工增強法制觀念, 幫助他們瞭解法律援助、勞動工資、工傷保險、勞動仲裁、民事訴訟等相關法律知識, 掌握維權的途徑和方法, 學會利用法律手段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同時, 督促指導用工單位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 落實用工單位對農民工進行法制宣傳教育的責任, 舉辦經常性的法制培訓和講座, 深入開展《合同法》《勞動法》等法律法規的宣傳;強化對企業經營管理人員的法制教育, 提高用工單位負責人和管理人員的法制觀念, 規範用工行為, 加強對農民工的勞動保護, 防止侵害農民工權益的現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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