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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不撫養女兒他改名換姓玩“消失” 十年後連本帶利還回來 經濟+

 央視網消息:拘留期間, 許軍妻子找到法院, 在寶安法院的主持下, 許軍的妻子最終與阿蓮達成執行和解協議, 並一次性支付婷婷18歲前的全部撫養費和利息。 申請強制執行那年, 婷婷8歲, 拿到這筆錢時, 婷婷已經長到了18歲。

是什麼讓躲過了十年?他為何又要躲呢?

2016年7月25日, 在深圳寶安區人民法院的調解室, 雙方正在唇槍舌戰。 對於當事人阿蓮來說, 等來桌子對面的人——許軍的妻子並不容易, 為了讓被執行人許軍兌現法院的裁決, 阿蓮這一等就是十年之久。

楊繼周是這起案件的承辦法官。 他告訴記者,

在上世紀90年代初, 該案的被執行人許軍下崗之後, 到深圳打工, 1998年, 認識了同在深圳打工的阿蓮, 兩人同居一段時間後, 阿蓮於次年生下女兒婷婷 。

隨著雙方感情破裂, 2000年阿蓮向法院提起訴訟, 要求解除與許軍的非法同居關係。 寶安區人民法院審理後, 于同年9月16日作出判決, 判令雙方的非婚生女婷婷由阿蓮撫養, 許軍於2000年9月18日支付1萬元撫養費, 並自2001年3月起每月負擔撫養費500元, 直至婷婷18歲成年。

2005年, 阿蓮再次提起訴訟, 認為婷婷已到入學年齡, 要求撫養費變更至每月1000元。 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支持了阿蓮的訴訟請求。

可讓阿蓮沒有想到的是, 這共計十多萬元的撫養費, 讓她們母女倆竟然一等就是十年。

判決於2005年9月18日生效,

可許軍卻玩起了“消失”, 下落不明, 應付的撫養費分文未給, 撇下母女倆孤苦相依。 為此, 阿蓮向寶安區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然而, 許軍改了姓名, 換了身份證號碼, 當起了枉顧親情、枉顧法律的“老賴”。 寶安區人民法院的執行法官向許軍原工作單位、住所地、銀行帳戶等進行了多方調查, 始終無法查到其下落。 十年間, 四五位法官先後承接此案, 傾盡全力依然無法查找到許軍的下落。

一紙公正的裁決, 卻遭遇“執行難”, 母女倆應得的撫養費遲遲無法到賬。 2015年, 法官楊繼周接過了這只十年啃不下來的硬骨頭。

楊繼周說到, 連身份證號碼和姓名更改了, 意味著原來的身份就消失了, 至少在我們所有的系統裡面查到的資訊停留在更換身分證號碼和姓名之前,

這個是一個導致我們無法找到這個人, 無法通過一些查詢手段查到這個人的財產的重要原因。

不過, 與十年前不同的是, 楊繼周法官有了一個新武器, 那便是大資料查詢系統。 近兩年來, 不僅全國法院執行查控系統逐漸建立和完善, 與此同時, 深圳法院在全國首創了一個 “鷹眼查控網”。 在“鷹眼”之下, 無論是被執行人的車、房、證券、股權, 還是流動人口與出租屋資訊等, 都一目了然。 過去跑斷腿的流程, 現在一鍵就可以把所有資訊都查詢到手。

四通八達的大數據網, 讓躲了十年的“老賴”無處遁形, 經過在大資料系統的反復搜索下, 楊繼周終於發現了許軍身份資訊的最新線索,

並通過鷹眼查控系統, 對許軍採取了限制出境措施。

在香港出入境口岸截獲許軍, 深圳寶安區人民法院立即將其帶回並司法拘留15日。 拘留期間, 許軍妻子找到法院, 在寶安法院的主持下, 許軍的妻子最終與阿蓮達成執行和解協議, 並一次性支付婷婷18歲前的全部撫養費和利息。 申請強制執行那年, 婷婷8歲, 拿到這筆錢時, 婷婷已經長到了18歲。

楊繼周談到, 她在臨走的時候拿完錢跟我道別的時候, 她就說楊法官你是好人。 我對這個評價我覺得我認為是一種至高榮譽。 為什麼會十年呢?這個案件十年的執行過程, 就見證了整個中國或者是我們深圳執行技術手段發展進步的一個過程。

這個讓躲了十年的“老賴”乖乖執行的大資料系統,

現在有將近50家聯動單位, 每年的查詢和控制請求已經達到了100萬條。 正和它的名字一樣, “老賴”們的行蹤很難逃過鷹眼系統的追蹤和查控。

自2011年成立以來, 鷹眼平臺已與包括公安、工商、地稅、海關等在內的國家機關, 多家商業銀行、證券登記結算公司、聯合產權交易所等多家協助執行主體, 實行資料聯通, 基本覆蓋了被執行人的各類記名財產。 另外, 還可實施機場安檢布控、邊境控制、手機軌跡定位等人員控制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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