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善被人欺, 以前我總覺得能幫別人的哪怕自己吃點虧也應該施以援手, 予人玫瑰, 手有餘香嘛。 但是現在, 我是不會了, 爛好人最後苦的還是自己。
雖然我在公司已經十多年了, 雖然我至今也只是一個最基層的員工, 但是我是老闆最信得過的人, 每年年底, 老闆都會私下給我一筆獎金, 加上平時的工資, 一年的收入也挺可觀了。
我和老婆都節約, 日常開銷也花不了幾個錢, 除了在女兒身上捨得, 別的錢我們是都存在銀行裡的。
老婆有個弟弟, 腦子很活, 手腳也麻利, 但是做事沒恒心。 三天打漁, 兩天曬網, 沒有一份工作能堅持滿半年。
眼看都要奔三的人了, 還是打著光棍, 家裡也都急了, 托親訪友的給他物色對象。
但是現在的男人沒房沒事業, 什麼女人願意嫁給你啊?這不, 前幾天, 小舅子就找到我, 說想找我借錢付首付。
我當場提了一個條件, 那就是錢我借, 但是必須和我立個協議。 小舅子必須找到一份穩定的正當工作, 而且做滿至少一年, 一年的工資不要多, 起碼也要六萬。 如果小舅子做不到, 那我借出的錢不但立馬要還給我, 還要連本帶利。
按說這要求不高啊, 可是小舅子卻灰溜溜的離開了。
做為一個男人, 這最基本的擔當都沒有, 以後怎麼在社會上立足呢?哎, 替他擔憂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