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太祖朱元璋大概是所有帝王裡最為痛恨貪污的一個。 自明朝開國以來, 朱元璋就不斷的誅殺貪官, 據統計, 因貪污受賄被殺死的官員高達幾萬人, 到洪武十九年, 從中央到地方的官員, 已經很少人能做到任滿, 大部分都會被殺掉了。
雖然朱元璋對貪官是嚴懲不貸, 抱著寧可枉殺一千, 也不放過一個的心態。 但官員們撈錢的新花樣還是紛紛出爐, 主要是折色火耗和淋尖踢斛。
折色火耗是官員們藉口徵集的稅款銀兩有損耗, 而將多餘的錢留到自己口袋裡的一種做法。
淋尖踢斛則是老百姓在交納糧食的時候, 官吏用斛來裝, 當糧食堆放滿的時候, 官吏將斛猛踹一腳, 令一些糧食流失到袋子外面, 這流失出來的糧食就歸官吏所有了。 這完全屬於技術上的失誤, 自然不能算入貪污, 朱元璋對此也無話可說, 將這部分錢財作為了官員的合法收入。
官員為了生計和自己的利益, 必然要違反朱元璋制定的反貪計畫, 而朱元璋為了阻止這樣的事情發生, 也會採取更為嚴厲的打壓辦法。 只要發現官員貪污, 就要送到京城的有關部門法辦, 而就算是老百姓也有這樣的權力, 並且一路上的檢查崗口必須放行, 如果有人膽敢阻攔, 那不但要砍頭, 還要株連九族。
但這種做法直接導致政府部門近乎癱瘓狀態。 於是, 朱元璋又發明了一個新制度, 便是戴死罪、徒流罪辦事, 就是官員犯罪後判了死刑, 先拉下去痛打一頓, 然後就在官員以為自己要小命不保的時候, 突然來人給他的傷口上藥, 保證他死不了, 再拉出去送到衙門處理公務。
官員的清廉是維持國家長治久安的根本。 自古以來, 各朝統治者都要整頓吏治。 雖然朱元璋的手段過於殘忍, 但也極大的震懾了貪污腐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