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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官員的貪污手段太高明,朱元璋整治腐敗殺死幾萬人,朝廷癱瘓

明太祖朱元璋大概是所有帝王裡最為痛恨貪污的一個。 自明朝開國以來, 朱元璋就不斷的誅殺貪官, 據統計, 因貪污受賄被殺死的官員高達幾萬人, 到洪武十九年, 從中央到地方的官員, 已經很少人能做到任滿, 大部分都會被殺掉了。

雖然朱元璋對貪官是嚴懲不貸, 抱著寧可枉殺一千, 也不放過一個的心態。 但官員們撈錢的新花樣還是紛紛出爐, 主要是折色火耗和淋尖踢斛。

折色火耗是官員們藉口徵集的稅款銀兩有損耗, 而將多餘的錢留到自己口袋裡的一種做法。

淋尖踢斛則是老百姓在交納糧食的時候, 官吏用斛來裝, 當糧食堆放滿的時候, 官吏將斛猛踹一腳, 令一些糧食流失到袋子外面, 這流失出來的糧食就歸官吏所有了。 這完全屬於技術上的失誤, 自然不能算入貪污, 朱元璋對此也無話可說, 將這部分錢財作為了官員的合法收入。

官員為了生計和自己的利益, 必然要違反朱元璋制定的反貪計畫, 而朱元璋為了阻止這樣的事情發生, 也會採取更為嚴厲的打壓辦法。 只要發現官員貪污, 就要送到京城的有關部門法辦, 而就算是老百姓也有這樣的權力, 並且一路上的檢查崗口必須放行, 如果有人膽敢阻攔, 那不但要砍頭, 還要株連九族。

但這種做法直接導致政府部門近乎癱瘓狀態。 於是, 朱元璋又發明了一個新制度, 便是戴死罪、徒流罪辦事, 就是官員犯罪後判了死刑, 先拉下去痛打一頓, 然後就在官員以為自己要小命不保的時候, 突然來人給他的傷口上藥, 保證他死不了, 再拉出去送到衙門處理公務。

官員的清廉是維持國家長治久安的根本。 自古以來, 各朝統治者都要整頓吏治。 雖然朱元璋的手段過於殘忍, 但也極大的震懾了貪污腐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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