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用單車方便了市民的出行, 但是按照規定, 未滿12歲的兒童是禁止使用共用單車的。 不過有些孩子就不是那麼聽話了。 我們《海案線》節目的老朋友——南寧地鐵公安分局民警歐俊1月10日下午下班回家路上, 就碰到了兩個調皮搗蛋的孩子。 來看看歐警官當時用手機拍下的現場。
現場
你剛才在幹嘛?加油!加油!再加油!開啊, 按按就開了。 你那方式是什麼方式?兩個小孩經常這樣的,
使用過共用單車的市民都知道, 共用單車需要用手機掃描二維碼付款, 獲得密碼後才能打開鎖。 可在南寧市江南區星光大道淡村路口旁的小廣場上, 這兩名男孩在不停地按共用單車上的密碼鎖, 想借此解開密碼把車騎走, 完全不理會身邊人的勸阻。
現場
過來, 一個個站好, 剛才在幹嘛?開“小黃” 發電報啊。 那按那個是幹嘛?開“小黃”, 小黃車。 多少歲可以騎小黃車懂嗎?識字了嗎?
在共用單車後輪的擋泥板上, 明確寫著“未滿12周歲嚴禁騎車”的字樣。 兩名男孩雖然看到了, 卻不以為然。 據瞭解,
南寧市公安局地鐵分局民警 歐俊
小孩自己可能也比較貪玩吧, 但是通過我的教育, 那兩個男孩也認識到自己的錯誤。
提醒:12歲以下兒童禁騎共用單車
事實上, 小孩子因為年紀小, 肢體還沒有發育協調, 而共用單車相對他們又比較高大, 貿貿然地騎車上路很容易摔跤, 甚至造成交通事故。 在去年8月19晚在南寧, 就有兩名騎共用單車的小男孩在路上闖禍了。
根據視頻拍攝者提供的資訊, 當晚, 畫面中的這兩名小男孩, 騎著小黃車在北湖南路的非機動車道逆行, 與一名電動車手發生了碰撞。 對此, 還是建議監護人要加強監管, 不要讓孩子的好奇心闖禍。
南寧市公安局地鐵分局民警 歐俊
監護人或者是老師, 在教學或者是平時看管的時候要盡到提醒義務。
記者:韋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