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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運搶票“花錢買速度”?記者體驗“搶票軟體”兩小時800多次都失敗了...

春運“搶票戰”進入白熱化階段。 面對難買的火車票, 你是老老實實在12306官網買票還是會借助協力廠商軟體呢?所謂的“搶票軟體”真的能搶到票嗎?

記者體驗:兩小時800多次搶票均以失敗告終

早上7:55分, 記者登錄網頁版12306, 並將資訊全部填寫完畢。 8點一到, 記者便點擊D2255次, 但幾秒後, 該趟列車車票顯示“無票”了。

記者在購票試驗中發現, 12306系統如果餘票只有1張或2張的時候, 確認訂單後就會顯示訂單排隊, 出票慢, 最後顯示出票失敗。 刷新頁面後還是顯示余票1張或2張。 如果餘票數很多, 整個出票過程就很快。 此外, 12306偶爾會出現“查詢超時”。

記者之後選擇360網站迴圈搶了兩個多小時800多次, 依舊搶票失敗。

加錢後搶票功能有所增加 但依舊搶不到票

目前“搶票軟體”主要分兩類, 一類是增加了搶票功能的流覽器, 另一類是OTA, 效率自然比人要高, 但現階段12306也並不弱, 相比較之下,

李先生還更願意在官方購票, “12306有時改點代碼, 這些搶票軟體就要歇火一會, 相比之下官網搶票更穩定”。

不過, 在採訪中, 不少使用者都認為, 付費的搶票軟體“很方便”。 不少軟體會提醒使用者搶票的天數和放票的日期, 包括接續中轉的方案推薦和其他出行方式提醒、別人搶這趟車都用了多少天的大資料等等。

記者體驗發現四個問題

1、付費搶票軟體侵害了誰的利益?

在調查中, 記者發現, 在這些軟體中, 的確有目前代購黃牛們使用的軟體。 現在的“黃牛”們, 靠著機器撿漏, 一張收取幾十上百的手續費, 在網路那頭就實現了盈利。 “但就像打車軟體一樣, 上班族可能是不在乎這些錢的, 但對於民工、老年人及一些對這種軟體並不熟悉的人、老老實實從官網購票的人來說,

他們的利益就被侵害了。 ”北京中銀南京律師事務分所的周健律師認為, 從本質上看, 這些網站的做法和“黃牛”沒什麼區別, 都破壞了正常的購票秩序。

2、不少網站都存在“被消費”, 如何維權?

記者看到, 鐵友火車票、智行火車票、訂票助手、高鐵票務等軟體, 雖可選“餘票監控, 搶到再付款”, 付款時都自動勾選“加速包”。

3、網站加價是“代售”還是“代購”?

記者昨天採訪了中國互聯網協會信用評價中心法律顧問趙佔領, 他認為, 判斷搶票軟體提供有償搶票服務是否合法合規, 關鍵在於它是“代購”, 還是“代售”?“如果是代售, 比如火車票代售點, 他們是不能夠收取5元之外的費用的。 但是現在的搶票軟體,

其性質並不是代售, 那麼它和普通用戶之間的關係應該是一種委託代購的關係”。 趙佔領認為, 目前的法律對此並沒有直接的禁止性規定, 還很難界定為違法違規, 是在打“擦邊球”。

周健認為, 如果網站採用的是純人工説明旅客購得車票, 這本身是合法的。 但付費軟體性質不同。

4、搶票軟體肆意加價有法律約束嗎?

北京中銀南京律師事務分所的周健律師認為, 無論是最初以選座加價形式出現的各主流門戶網站還是各類搶票軟體, 其實質上都是一種涉嫌倒賣車船票的非法經營行為。 “付費搶票軟體是採用不公平交易的方式, 侵犯到其他正常登錄12306網站購票的旅客的購票機會, 這理應被認定為寬泛意義上的非法經營。

只是這兩者的區別, 一直以來沒有被點破。 ”

但“法無明文禁止即可為”的原則以及“罪刑法定”的原則, 都要求必須對這種新型黃牛的非法經營行為以司法解釋的方式進行補充, 才有執法依據, 不能僅憑法律的原則定罪量刑, 這還需要全社會尤其是人大、政協和辦案機關形成合力

我國《刑法》第227條對偽造或者倒賣偽造的車票、船票、郵票或者其他有價票證的情況, 有詳細的法律解釋。 《鐵路法》中刑事罰則若干問題的解釋中, 對倒賣旅客車票, 包括高價、變相加價倒賣車票以及倒賣座席、臥鋪簽字號及訂購票憑證等, 也有處罰依據。 但付費搶票軟體具體如何界定, 並沒有明確的條款可依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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