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樹木、百年樹人”這句歷經千年依舊散發著智慧的光芒, 將教育的重性闡述的淋漓盡致。 教育肩負著培訓多樣化人才、傳承技術能力、促進就業創業的重要職能, 更承載著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希望。 教育公平, 是孔子、柏拉圖等東西方仁人志士追求千百年的奮鬥目標, 是我國構建和諧社會和長遠發展的基石。 然而, 現階段卻發現教育公平在現實生活中難以實現。 區域、城鄉之間教育經費投入不均衡、教育資源配置不合理、教育成本高等問題叢生。
解決教育公平問題, 需要改革資源配置模式。
解決教育公平問題, 需要制定科學政策。 要完善公正的教育制度, 通過完善的法律保障教育公平的實現。 強化對招生特權的約束與懲處。 針對“特殊類型招生”腐敗重災區, 加大教育領域的制度規範和執法監察力度。 同時, 打破重點學校與非重點學校的格局,
解決教育公平問題, 需要增加政府教育投入。 我國教育經費投入不足, 尤其是農村教育經費的不足, 加劇了城鄉教育的不平衡。 政府應當均衡安排義務教育經費, 支持和引導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增加對義務教育的投入。 另外, 完善扶貧助學機制, 確保困難家庭子女就學。 為縮小教育的城鄉差距和區域差距, 可通過國家助學貸款、農村校舍改造、農村薄弱學校改造等措施, 矯正此前農村教育投資嚴重短缺、城鄉教育差距嚴重等問題, 保障貧困家庭的子女享有教育的機會。
方向已定, 責在行動, 重在落實。 各級要統籌規劃, 統籌政策, 統籌資源, 明確時間表、路線圖, 落實責任制, 任務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