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保障交通便利及不擁堵, 各項新規定紛紛開始執行, 最近有一條新規備受爭議。 禮讓行人這個規定真是讓車主們頭疼。 莫名其妙就會躺槍, 很容易就會被扣3分罰款200元。
有一位車主說出了他的經歷,
大概是這樣。
在斑馬線附近,
有車經過,
車主停下車讓行人先過,
我們看這樣的操作是沒有問題的。
不過沒想到行人卻不走了,
停在了馬路上,
車主認為是在讓他先行,
於是一腳油門過去了。
第二天收到了違章通知,
罰款扣分,
心塞啊。
沒想到原因竟是沒有禮讓行人。
車主認為自己已經禮讓過行人,
是他們自己不走,
讓車主先開車過去,
這樣的操作不應該被判未禮讓行人。
但是實際上的規定是行人是有優先權的,
一定要讓行人先過,
否則就會被罰款扣分。
是不是覺得不能理解, 那要是行人停下不走了車主還要一直等著他?確實有辦法可以解決這樣的選擇性難題。
有這樣一個比較好的辦法, 行人不走, 你就打開車窗, 對行人招手示意他離開, 記住千萬不要在非鳴笛路段鳴笛。
在經過斑馬線時一定注意禮讓行人,
等行人通過之後你再走,
不然被罰款扣分真的不值當。
對於禮讓行人這一規定,
您怎麼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