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小舅子前一段時間結婚, 但是沒有錢買房子, 丈母娘就開口找我們夫妻兩個人借錢。 當然是不想借的, 買房子畢竟不是一個小事兒, 而是架不住我老婆家人車輪戰術來求我, 於是就只好答應了, 但是我有一個條件就是這個房子在我小舅子還清錢之前必須是我的名字。 雖然我丈母娘看起來很不樂意, 但是結婚的事情比較急, 她也只好暫時答應了。
但是經過這件事, 我能明顯感覺丈母娘對我的態度跟以前不一樣了, 去她家吃飯的時候也愛答不理, 以前還會問我想吃什麼, 特意做給我。 就在前兩天小舅子結婚當天, 我給包了8000塊錢的紅包, 誰知丈母娘卻非常不屑的問我這是不是在打發乞丐?說我是當親姐夫的, 卻只給8000塊錢, 還不如我小舅子老婆娘家人親戚給的多。 我老婆聽到我丈母娘說這話, 當時委屈的就跟我丈母娘吵了起來, 說我們都幫小舅子買房子了,
當時我老婆已經情緒失控了, 婚禮現場人那麼多, 我不想老再受委屈, 所以就趕緊把老婆給拉走, 婚禮也不參加了。 回家之後,
現在既然他們不仁, 那也就不能怪我們不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