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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賠52萬!他和肇事者握手言和,老闆又給了10萬……

父母在

人生尚有來處

父母去

人生只剩歸途

今年35歲的蔣先生如今深刻體會到這一點。 因為兩個月前, 他的父親在一場交通事故中不幸身亡。

蔣家小兒子

事故現場圖片

事故發生後, 蔣先生瞭解到, 父親是在上下班途中發生的車禍。 今年年初, 父親來到廣州某工地當廚師, 每天的工作就是做完飯後給工人送飯, 結果卻在送飯回來的路上發生了車禍。

蔣先生認為

父親是在上下班途中發生的車禍

應該屬於工傷

他前去工地討要賠償, 但是包工頭的說法令人匪夷所思。

與包工頭劉先生的首次見面

包工頭提出:一案不能兩賠!

這兩賠指的是什麼呢?

原來, 兩賠意指交通賠償和工傷賠償。 車禍發生之後, 蔣家兒子已經從肇事方那裡得到了交通賠償, 就不能再拿工傷賠償了, 那麼他說的是否有法可依?蔣先生又是如何拿到的交通賠償?事情還得從兩個月前說起……

車禍奪命 “仇人”竟變朋友

肇事者家屬向蔣先生道歉

2017年11月14號13點07分, 在廣州番禺區番禺大道路段, 肇事司機周某駕駛轎車與父親蔣先生騎著的電動三輪車發生碰撞, 父親傷重被送往醫院。 周某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 在重症監護室搶救了9天, 父親最終因傷勢嚴重搶救無效去世。 面對這一結果, 不管是蔣家兒子還是肇事方周某, 哪一方都接受不了。

但是人死不能複生, 後續的賠償該如何進行?雙方毫無頭緒。 交警將案件移交到番禺區交通事故調解工作室處理。 首席調解員呂燕幸跟雙方家屬說明了廣東省人身傷害賠償標準後,

肇事方賠償受害人53萬元, 並支付住院期間的相關費用。

肇事方明理, 受害方寬厚, 雙方秉持著互相理解的態度, 很快達成一致。 這讓我們看到了社會的正能量, 但是恰恰是這筆53萬的交通賠償, 讓工地方提出了一案不能兩賠的說法。

那麼蔣家父親的這次故事是否算工傷?工地又是否該補償?補償多少?《律戰行動》節目組即刻派出廣東廣信君達律師事務所執業十三年、擅長工傷糾紛領域的何浩太律師出馬!

是否算工傷?事故責任認定書成關鍵

一坐下來, 何律師就讓兄弟倆先拿出交通故事責任認定書, 這跟工傷有何關係呢?

從交警大隊出具的這份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上,我們看到肇事者周某超速駕駛是導致事故發生的一個原因,蔣家父親未取得駕駛證駕駛不符合技術標準的機動車、變更車道影響正常駕駛等是導致事故發生的另一個原因,認定雙方具有同等責任,那麼這個結果跟工傷有何關係?

2004年《工傷保險條例》第14條第6項規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應當認定為工傷。但2011年1月1日生效的國務院《關於修改<工傷保險條例>的決定》把《工傷保險條例》第14條第6項修訂為: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也就是說,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本人負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不能認定為工傷,但是蔣家父親是同等責任,不是主要責任,應該認定是工傷。但前提是需要證明兩個事實:

1、證明蔣家父親在那個工地上長期工作,兩者存在勞動關係。

2、證明蔣家父親確實是在送飯的過程當中發生的交通事故。

聽完何律師的解釋,蔣家兄弟提出了一個新的難題,那就是父親與工地並沒有簽署勞動合同,工地會不會不承認呢?又該如何證明是在上下班途中出的事呢?何律師給兄弟倆支了一招。

何律師:你在交警那看一下完整的視頻,有沒有說在近處能看到他車上有那些吃飯的飯盒之類的,能夠體現他工作拉的那些東西?

蔣家兒子:交警讓我們看了看了一下很短的視頻,就是看到我爸騎三輪車過去,跟小客車撞上了,當時吃飯的飯盆都飛出去了。

事故現場圖片

在兄弟倆與律師溝通的過程中,還有一個人在默默關注此事,那就是肇事家屬王姨的親戚小張,她受王姨委託,過來跟進這件事。

帶著多方的願望,律師即刻啟程前往工地尋找包工頭,沒想到剛一見面,就發生了開始的那一幕。

包工頭:同一事故,交通和工傷能否雙賠?

包工頭劉先生認為,在這起交通事故中,蔣家兄弟已經從肇事方那裡得到了相應的賠償,就不能再要求工傷賠償了,一起事故怎麼能要求雙賠呢?

何律師對此作出了解釋

向上滑動閱覽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因第三人造成工傷的職工或其親屬在獲得民事賠償後是否還可以獲得工傷保險補償問題的答覆》的規定,當工傷與交通事故發生競合時,傷者是可以既享受工傷待遇又向肇事司機索賠,即獲得雙重賠償。

用人單位以外的協力廠商責任導致職工遭到事故傷害、並已按相關事故傷害處理規定獲得相應賠償的,同時又符合工傷或視同工傷認定情形的,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認定工傷的,其工傷待遇應當區分待遇項目、支付途徑分別處理:

1、屬於發生的醫療費、康復費、輔助器具配置更換費等費用專案的,按實際發生金額給付,已按相關事故傷害處理規定獲得相應賠付的,不重複給付;若其賠付金額低於工傷保險規定的標準水準的,屬參保職工的,應當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至規定標準;

2、屬於住院伙食補助費、就醫交通住宿費、停工留薪期工資和護理費專案,已按相關事故傷害處理規定獲得相應賠付的,不重複給付;若其賠付金額低於工傷保險規定的標準水準的,應當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至規定標準;

3、屬於賠償性的待遇項目,只要工傷保險法律法規對賠償待遇專案沒有作出競合規定的,應依法按規定賠償相應的待遇專案。

聽完律師的解釋,劉先生說,事故發生後,工地方並沒有逃避責任,也在積極配合交警大隊的工作,而且他還諮詢過保險公司,保險公司表示此案並不屬於工傷!

律師與包工頭劉先生現場溝通

1.工傷集體保險屬於商業保險範疇,理賠與否關鍵要看保單類型以及是否符合理賠條件。工傷保險與商業保險兩者之間並不衝突,如果都達到理賠條件,都應該進行理賠。

劉先生表示,由於工傷賠償數額不小,他一個人也做不了主,需要諮詢完律師,走完相關的流程才能做出決定。對此蔣家兄弟非常理解,並表示後續他們也會去相關部門申請工傷。

小貼士

職工遭受工傷事故傷害,應當先向人力社局申請工傷認定,所在單位應當在事故發生的30內申請,工會、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可在一年內提出認定申請。申請工傷認定應當填寫《工傷認定申請表》並提交: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醫療診斷證明等。

工傷認定並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一般設立在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勞動能力鑒定應當填寫《勞動能力鑒定申請表》並提交:《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和影本;有效的診斷證明、按照醫療機構病歷管理有關規定複印或者複製的檢查、檢驗報告等完整病歷材料;工傷職工的居民身份證或者社會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和影本;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材料。

根據鑒定結論,主張工傷保險待遇。不同的傷殘等級,獲得的補償不同。主要的補償是:醫療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就業補助金、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資、住院伙食補助費、護理費、傷殘津貼等。

與用人單位工傷保險待遇發生爭議,是勞動爭議,向用人單位所在地或者勞動合同履行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爭議仲裁,經仲裁裁決,裁決書發生法律效力,用人單位不履行裁決書規定的義務,申請人民法院執行。

如果勞動者沒有勞動合同及其他證明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據,無法申請工傷認定,可以先申請勞動仲裁確認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係。經過勞動仲裁確認存在勞動關係後,再申請工傷認定。

採訪結束兩周之後蔣先生給記者發來了這樣的一條微信

蔣先生表示,他們已經跟工地協商好了賠償款十萬元,早點拿到錢,他們就可以早點回家陪老母親過年。

車禍的發生

造成一個生命的流逝

這是任何人都不願看到的一個悲劇

最後提醒大家

生命誠可貴

不管是司機還是行人

請務必遵守交通規則

廣州市廣播電視臺與廣州市律師協會聯合推出《律戰行動》,公益調解熱線:15920901234 15012430101 您有糾紛,我們來幫助!

編輯:嚴嚴

從交警大隊出具的這份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上,我們看到肇事者周某超速駕駛是導致事故發生的一個原因,蔣家父親未取得駕駛證駕駛不符合技術標準的機動車、變更車道影響正常駕駛等是導致事故發生的另一個原因,認定雙方具有同等責任,那麼這個結果跟工傷有何關係?

2004年《工傷保險條例》第14條第6項規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應當認定為工傷。但2011年1月1日生效的國務院《關於修改<工傷保險條例>的決定》把《工傷保險條例》第14條第6項修訂為: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也就是說,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本人負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不能認定為工傷,但是蔣家父親是同等責任,不是主要責任,應該認定是工傷。但前提是需要證明兩個事實:

1、證明蔣家父親在那個工地上長期工作,兩者存在勞動關係。

2、證明蔣家父親確實是在送飯的過程當中發生的交通事故。

聽完何律師的解釋,蔣家兄弟提出了一個新的難題,那就是父親與工地並沒有簽署勞動合同,工地會不會不承認呢?又該如何證明是在上下班途中出的事呢?何律師給兄弟倆支了一招。

何律師:你在交警那看一下完整的視頻,有沒有說在近處能看到他車上有那些吃飯的飯盒之類的,能夠體現他工作拉的那些東西?

蔣家兒子:交警讓我們看了看了一下很短的視頻,就是看到我爸騎三輪車過去,跟小客車撞上了,當時吃飯的飯盆都飛出去了。

事故現場圖片

在兄弟倆與律師溝通的過程中,還有一個人在默默關注此事,那就是肇事家屬王姨的親戚小張,她受王姨委託,過來跟進這件事。

帶著多方的願望,律師即刻啟程前往工地尋找包工頭,沒想到剛一見面,就發生了開始的那一幕。

包工頭:同一事故,交通和工傷能否雙賠?

包工頭劉先生認為,在這起交通事故中,蔣家兄弟已經從肇事方那裡得到了相應的賠償,就不能再要求工傷賠償了,一起事故怎麼能要求雙賠呢?

何律師對此作出了解釋

向上滑動閱覽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因第三人造成工傷的職工或其親屬在獲得民事賠償後是否還可以獲得工傷保險補償問題的答覆》的規定,當工傷與交通事故發生競合時,傷者是可以既享受工傷待遇又向肇事司機索賠,即獲得雙重賠償。

用人單位以外的協力廠商責任導致職工遭到事故傷害、並已按相關事故傷害處理規定獲得相應賠償的,同時又符合工傷或視同工傷認定情形的,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認定工傷的,其工傷待遇應當區分待遇項目、支付途徑分別處理:

1、屬於發生的醫療費、康復費、輔助器具配置更換費等費用專案的,按實際發生金額給付,已按相關事故傷害處理規定獲得相應賠付的,不重複給付;若其賠付金額低於工傷保險規定的標準水準的,屬參保職工的,應當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至規定標準;

2、屬於住院伙食補助費、就醫交通住宿費、停工留薪期工資和護理費專案,已按相關事故傷害處理規定獲得相應賠付的,不重複給付;若其賠付金額低於工傷保險規定的標準水準的,應當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至規定標準;

3、屬於賠償性的待遇項目,只要工傷保險法律法規對賠償待遇專案沒有作出競合規定的,應依法按規定賠償相應的待遇專案。

聽完律師的解釋,劉先生說,事故發生後,工地方並沒有逃避責任,也在積極配合交警大隊的工作,而且他還諮詢過保險公司,保險公司表示此案並不屬於工傷!

律師與包工頭劉先生現場溝通

1.工傷集體保險屬於商業保險範疇,理賠與否關鍵要看保單類型以及是否符合理賠條件。工傷保險與商業保險兩者之間並不衝突,如果都達到理賠條件,都應該進行理賠。

劉先生表示,由於工傷賠償數額不小,他一個人也做不了主,需要諮詢完律師,走完相關的流程才能做出決定。對此蔣家兄弟非常理解,並表示後續他們也會去相關部門申請工傷。

小貼士

職工遭受工傷事故傷害,應當先向人力社局申請工傷認定,所在單位應當在事故發生的30內申請,工會、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可在一年內提出認定申請。申請工傷認定應當填寫《工傷認定申請表》並提交: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醫療診斷證明等。

工傷認定並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一般設立在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勞動能力鑒定應當填寫《勞動能力鑒定申請表》並提交:《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和影本;有效的診斷證明、按照醫療機構病歷管理有關規定複印或者複製的檢查、檢驗報告等完整病歷材料;工傷職工的居民身份證或者社會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和影本;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材料。

根據鑒定結論,主張工傷保險待遇。不同的傷殘等級,獲得的補償不同。主要的補償是:醫療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就業補助金、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資、住院伙食補助費、護理費、傷殘津貼等。

與用人單位工傷保險待遇發生爭議,是勞動爭議,向用人單位所在地或者勞動合同履行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爭議仲裁,經仲裁裁決,裁決書發生法律效力,用人單位不履行裁決書規定的義務,申請人民法院執行。

如果勞動者沒有勞動合同及其他證明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據,無法申請工傷認定,可以先申請勞動仲裁確認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係。經過勞動仲裁確認存在勞動關係後,再申請工傷認定。

採訪結束兩周之後蔣先生給記者發來了這樣的一條微信

蔣先生表示,他們已經跟工地協商好了賠償款十萬元,早點拿到錢,他們就可以早點回家陪老母親過年。

車禍的發生

造成一個生命的流逝

這是任何人都不願看到的一個悲劇

最後提醒大家

生命誠可貴

不管是司機還是行人

請務必遵守交通規則

廣州市廣播電視臺與廣州市律師協會聯合推出《律戰行動》,公益調解熱線:15920901234 15012430101 您有糾紛,我們來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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